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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草案:規範非自願入院患者評估流程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5日 08: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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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10月25日消息(記者李欣)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09年,對於廣州的何錦榮和深圳的鄒宜均來説,是一個恐懼與無助的年份,那一年,他們分別被自己的家人,作為精神病人送進了醫院。當時,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熱議,以至於一家媒體發出這樣的擔憂:“我們每一個正常人,都面臨著隨時被別有用心者送進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救助無門”。

  然而,就在昨天,這種“救助無門”的狀況或許會有所改善。1985年調研起草,歷經數十次修改,昨天,《精神衛生法草案》終於正式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磕磕絆絆,26載,一部法律的出臺,為何如此糾結?

  最近幾年,與精神衛生有關的話題成為社會持續關注的熱點,從深圳女子鄒宜均,到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因為利益糾紛所出現的“被精神病”現象越來越多,而精神病院現有的收治制度也飽受詬病。衛生部部長陳竺認為我國當前存在的精神衛生問題已經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

  陳竺:一是,精神障礙患者的救治救助水平偏低,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尚未得到全面、有效保障。二是,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不到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事件時有發生。三是,強制收治精神障礙患者程序缺失,個別地方發生的強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親屬的強烈質疑,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

  從1985年開始,衛生部就開始&&起草《精神衛生法》,但對於為什麼在26年之後才形成統一的立法草案,曾參與精神衛生法草案論證過程的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副院長謝斌表示,部分“被精神病”事件對於立法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社會對於立法需求的提升。

  謝斌:精神衛生法經過20幾年沒有通過,那個時候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個法不受重視,沒有人去關注。那麼這一次可能是因為在立法的進程中有一些不同的解讀,因為出現過一些“被精神病”這樣一些報道以後,從不同的利益群體都發出了不同的聲音,在衛生相關的法裏面,對這個的立法的關注是最多的。

責任編輯:朱心蕊

熱詞:

  • 精神障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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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