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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中國稅負痛苦排名世界第二 中國專家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9日 06: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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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媒體報道稱,美國福布斯雜誌最近推出“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位居全球第二。這個説法是否屬實?該排行榜是否合理?如何看待我國當前的稅負水平?本報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學者。

  焦點一:福布斯最近發佈稅負榜單了嗎?

  回應:今年未發佈,最新的稅負榜單發佈于2009年

  記者查詢了福布斯(FORBES)英文網站和中文網站,均未查到“近日美國福布斯雜誌推出的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但能查詢到2009年該雜誌發佈的“稅負痛苦指數”榜,在該榜單中,中國稅負痛苦指數為159,在公佈的65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列第二。

  記者又電話詢問福布斯中文網編輯部,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稅負痛苦指數”榜是由福布斯美國總部負責的,最近未聽説公佈新的榜單。

  隨後,記者聯絡美國福布斯編輯部,該編輯部的亞歷山德拉多蒂(Alexandra Talty)告訴記者:福布斯最新的稅負痛苦指數是在2009年發佈的,今年尚未發佈稅負排行榜。據她介紹,該指數的統計方法是根據各地區最高檔次邊際稅率將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産稅、僱主交納的社會保險稅、僱員交納的社會保險稅、增值稅匯總而得。

  焦點二: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可信嗎?

  回應:稅負榜單科學性較差,不能反映真實情況

  按照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的統計方法,各稅種都選用最高的邊際稅率來計算痛苦指數,例如,2009年,我國企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為25%,則相應的痛苦指數為25,按照這個方法,個人所得稅痛苦指數為45,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痛苦指數為49,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痛苦指數為23,增值稅的痛苦指數為17,財産稅的痛苦指數為0,直接加總得出中國大陸的稅收痛苦指數為159,僅次於法國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稅負痛苦指數是科學性較差的一種算法,在反映稅負高低問題上有幾個重大缺陷。一,指數選取的名義稅率不等於實際稅率,實際稅率往往比名義稅率低。二,最高的邊際稅率只適用很小比例的納稅人,不能反映一國居民的總體稅負狀況。三,簡單相加的假設前提是對每個稅種賦予同等的權重,而這一假設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

  張斌介紹,國際上衡量一國稅負高低,通常以“宏觀稅負”來考察,即一國稅收總量佔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比例來表示。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這把尺子本身就不合理,以這把尺子量出來的數據結論自然是不科學的。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告訴記者,福布斯這種將最高一檔稅率簡單相加的做法,問題不少。即使在國外,很多人也認為該指數不科學、不合理。比如在2009年發佈指數後,國外有評論説:“把增值稅和社會保險稅的稅率加到一起相當於把升和立方英尺相加。”還有人這樣評價該指數:“豐富的圖表、錯誤的數據、貧乏的分析”。

  朱青舉例説,我國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45%,但真正達到這個收入水平、按這檔邊際稅率納稅的,即使在一些大城市也不超過納稅人的0.2%。

  焦點三:中國稅收負擔全球第二嗎?

  回應:以國際標準“宏觀稅負”衡量,我國稅負並不高

  據張斌介紹,目前國內研究者將中國宏觀稅負指標分為大中小三種統計口徑來衡量:小口徑的宏觀稅負,即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2009年,中國稅收收入59521.59億,按照2009年GDP最終核實數340903億元計算,小口徑宏觀稅負為17.46%。中口徑的宏觀稅負,指一般預算收入,即通常所説的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2009年,中國財政收入為68518.30億元,佔GDP的比重為20.1%。大口徑的宏觀稅負,指全部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除一般預算收入外,還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社會保險基金繳費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等。根據公開發佈的統計數據計算,2009年,後四項收入分別為18335.04億元、12780億元、6414.65億元、988.7億元(包括電信企業重組專項資本收益600億元),加上財政收入,全部政府收入合計約為107036.7億元,大口徑宏觀稅負約為31.4%。

  國際上統計宏觀稅負有兩種口徑,一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中國與之相近的指標是“稅收收入+社會保險繳費收入”佔GDP比重。另一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類:稅收、強制性社會保障繳款、贈與、其他收入,中國與此相近的指標是大口徑宏觀稅負。

  按照OECD統計口徑計算,2007年美國、日本、德國、法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7.9%、28.3%、36.0%、43.5%。按此標準,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為21.7%,比上述國家均低。

  根據IMF統計口徑計算,2007年,發達國家全部政府收入佔GDP比重的平均值為45.28%,發展中國家全部政府收入佔GDP比重平均值為35.6%。按照該標準,2009年中國大口徑宏觀稅負約為31.4%,低於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朱青説,根據最近數據統計,2010年我國宏觀稅負(與OECD統計口徑相近)約為21.9%,與OECD統計的30個成員國2008年平均宏觀稅負34.8%相比,低了近13個百分點。所以,從宏觀稅負指標上看,我國與發達國家相比宏觀稅負確實不高。

  可見,無論採用哪種方式比較,中國稅負水平不可能排在世界前列。

  焦點四:稅負高低決定了“痛苦”程度嗎?

  回應:不應糾纏于稅負高低,更應關注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

  張斌認為,除了統計口徑的差異外,每個國家有不同的國情,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稅負是重還是輕,不能做簡單的國際對比。目前沒有足夠的依據做出判斷,究竟多高的稅負水平是合適的。比如,有些北歐國家,宏觀稅負達到50%,但由於高福利,民眾對高稅負並沒有太多意見。

  一些人之所以感覺稅負較重,可能有三個方面原因:一是現階段非稅收入比重較高,政府收入的形式有待進一步規範;二是稅負分佈不均衡,中小企業和中低收入階層的稅負相對較重;三是政府預算的透明度較低,財政支出的結構和效益與公眾希望的理想狀態還有距離。“宏觀稅負關鍵不在於收多少,而在於預算制度的完善和財政支出結構的改善。”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學教授趙欣舸分析:“我們的稅制結構有不合理的地方。一般而言,國際上的稅制都是累進制,如果多得,多得部分將多收稅。可我們不同,只要達到某一條杠,就是一個稅級,就得按這個稅級交錢。這可能導致你的收入高出幾塊錢就得多交幾個百分點的稅。”

  朱青介紹,老百姓一般是從教育、醫療、養老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增加的受益,其從政府的國防、經濟建設、行政管理等項支出中的受益則不容易感受到。因此,“當一國財政的民生支出規模較小時,老百姓往往覺得沒有在政府的用稅過程中直接受益,會感到稅負較重。這在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同時,不斷完善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使稅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0》、《關於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財政部網站、IMF網站、OECD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