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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林燚:期房和公攤面積應取消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5日 04: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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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新華社電 “要真正落實中央調控過高房價的政策,各地除了要進一步研究房地産調控管理的新舉措,還應注意及時革除過時的老制度。”全國人大代表林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和公攤面積,與國際接軌。

  期房易致欺詐糾紛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住房制度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商品房預售制度,也就是人們所稱的“期房”。在我國房地産市場發展初期,這種邊銷售、邊建設,甚至先銷售、後建設的模式,有效緩解了房地産企業資金緊張的狀況,推動了房地産市場的繁榮,對開發商群體迅速成長也起了很大作用。

  林燚代表認為,商品房預售制度僅僅只能幫助開發商快速回籠資金,對購房者並沒有實質的幫助。相反,幾乎八成以上的商品房交易欺詐與糾紛都與賣期房有關係。而炒房號、內部認購等源於期房銷售的衍生現象,則是現在中國樓市炒作者最快捷、最容易産生暴利的手段。

  可先試點設過渡期

  隨著房地産市場的不斷發展,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産商已積累了一定的實力,資産規模過百億的地産公司隨處可見。中央政府應可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建立現房銷售制度有兩點明顯的好處,一是能遏制因惡意炒房而導致的房價飆升。因為現房銷售並辦好房産證後,你再炒就要繳各種稅費,成本上划不來了。二是能夠降低購房風險。消費者與開發商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商品房質量更有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經濟糾紛。”林燚代表説。

  她同時認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可先從試點開始,設立過渡期。因為目前在建的房屋都已經預售出去,一下子規定售現房,可能會出現半年內無房可售的局面,所以要先搞好試點。首先要做好規劃,每一個片區選擇一個點,與房産公司合作,在開始做方案時就確定為現房試點,財政貸一定的資金給房産開發公司作為對試點的補償。同時各片各確定一個未售地塊,在土地招拍挂時就做好方案,要求完工後現房出售。這樣試點成熟後再推開,不致失控。

  “公攤面積是個謎”

  此外,林燚代表還認為,對於新建的現房銷售,應當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取消公攤面積,與國際接軌。“現在公攤面積有多大仍然是開發商測量的,而且各地沒有什麼統一標準和規範,無論用何種方式計算房價,公攤面積對購房者來説都是個謎,經常引起買賣雙方的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