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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提出,要“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這一論述,深度展示了十八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對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黨和國家事業新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四個全面”從系統思維、整體推進的把握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作了更為全面的定位。黨的十八大以來,結合新的形勢與變化,黨中央對治國理政方略的認識與實踐不斷得以深化。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途徑,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佈局和總任務,為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治國理政的總框架。在這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基礎上,全面從嚴治黨的明確要求,既揭示出了高標準、嚴要求加強黨的建設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具有的重要性與緊迫性,也從系統思維、整體推進的把握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予以更為全面的定位:在堅持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條主線與主軸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實現“兩個一百年”和“中國夢”的目標,是黨治國理政方略所要實現的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反映了實現這一目標的根本任務,全面從嚴治黨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得以順利推進的根本保證。毫無疑問,“四個全面”對治國理政方略的定位,使黨和國家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總體佈局、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內在邏輯更加嚴密,昇華了我們黨的執政理念和治國方略,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注入了新的內涵。
“四個全面”從發展進程、任務要求的揭示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作了深層次的闡述。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總量目標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人民民主不斷擴大”“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發展任務來衡量,從現在起到2020年的6年中,除了GDP和人均收入都要有年均7%左右的增速外,處於經濟社會新常態發展下的各區域、各領域和各部門,都必須在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上有重大突破。為此,在發展進程上,“十二五”剩餘時間和整個“十三五”時期就成為能不能抓住機遇、戰勝各種困難與風險的至關緊要的發展節點;在突出任務上,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化解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深層次矛盾與風險至關緊要,能不能按照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推進,成為關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展目標能否實現的癥結性問題;在根本要求上,執政黨肩負著光榮而偉大的歷史使命,也面臨諸多挑戰和風險。這種挑戰和風險,有的來自國際,有的來自國內,但最根本的還是來自黨內。執政黨自身建設的狀況,從根本上決定了黨能不能不辱使命、戰勝挑戰,帶領廣大群眾完成既定的目標。
“四個全面”從攻堅性、突出性、根本性要求的實踐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作了進一步的展示。“四個全面”對治國理政方略的具體實踐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性要求。要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必須在包括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調整、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收入分配製度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創新、城鄉區域發展格局的完善、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格局的構建,以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等方面,不失時機地深化重要領域改革,攻克體制機制上的頑障痼疾,依靠全面深化改革開啟新一輪改革浪潮。可以説,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在打一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性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僅能夠確保改革沿著法治軌道有序推進,使改革所牽涉的各方面矛盾與問題在法治的框架下獲得解決,而且能夠及時鞏固、發展改革的成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性要求。黨的領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所處的地位,決定了必須使全方位、全面性意義上的從嚴治黨成為執政黨管黨治黨的基本遵循,即必須在管黨治黨的內容上,保證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各個領域都體現出高標準、嚴要求,在管黨治黨的實踐上,保證從嚴治黨的長期化、制度化,使從嚴治黨成為黨組織建設的常態,成為黨員幹部的自覺與習慣。
(作者高建生 係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副校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