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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記者鄭根嶺、寇德印、沈瑋)在3月9日下午全國兩會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反腐敗的國家立法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根據2015年立法計劃要求,全國人大將及時把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好。
中國青年報記者提問:我們注意到近兩年國家不斷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去年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也對完善整治貪污賄賂犯罪作出了一些具體的制度規定,請問這些規定有什麼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人曾經多次表示,要加大反腐敗的國家立法,請問具體有什麼措施安排?有無明確的時間表?
王愛立表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政治主張,也是全國人民十分關注的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於完善我們國家的反腐敗國家立法,對於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制度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四中全會決定當中提出要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形成一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這麼一個有效機制,從而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
在決定中特別提出了要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九)正是落實黨中央的這一要求,對刑法有關貪污賄賂犯罪的條文進行了完善。這次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中有關貪污賄賂犯罪的規定中,主要是從四個方面作了完善:
一是修改了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不再單純以具體的數額作為定罪量刑標準,而是將犯罪的情節和數額綜合作為定罪量刑標準。
二是完善了行賄罪的財産刑規定。對行賄罪的處理也作了進一步的從嚴限定,目的就是加大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
三是增加規定了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其親屬或者關係密切的人員來行賄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了這個內容。
四是增加了對一些禁止從業性的規定,從而達到一種特殊預防犯罪的目的。這裡主要是增加了對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從事相關的行業。上述這些修改一方面使刑法關於懲治貪污罪、受賄罪的規定能夠在司法實踐中做到罪刑相適應,同時也進一步加大了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同時,對切斷受賄犯罪的鏈條也作出完善。
反腐敗國家立法是一個綜合的系統工程,不僅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還包括行政監察法等。剛才闞珂主任在談到張德江委員長昨天向大會做的常委會工作報告當中,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當中也明確提出了要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是去年10月份提交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初次審議,我們也向社會廣泛地徵求了意見。我們將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根據2015年立法計劃要求,及時把草案修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