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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談拐賣兒童猖獗:買孩子不受刑法懲罰致市場旺盛

中國新聞新華社 2015年03月08日 08:25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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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發佈客戶端北京3月7日專電(記者高潔 張漫子)兩會前夕,擁有兩千多萬粉絲的官員“大V”陳裏, 於2月25日晚在新浪微博發佈了一條題為“呼籲我國儘快建立失蹤兒童聯網保護法案,希望代表委員予以關注”的微博。短短兩天內,該微博就達到758萬的閱讀量。

  記者在採訪時了解到,不少網友期盼代表委員能將這一建議帶到兩會上。陳裏和網友們的期盼沒有落空,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全國政協委員許欽松今年將提交“關於打擊拐賣兒童行為的提案”,他建議加快完善立法、增強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識和能力。

  許欽松告訴記者,在人口流動加劇和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影響下,在高額非法收入的誘惑下,拐賣兒童犯罪日益猖狂,給不少家庭帶來不可彌補的傷害,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許欽松在調研中發現,拐賣兒童犯罪猖獗、屢禁不止的背後是一些制度與保障的不完備,比如個別基層公安幹警不作為、沒有及時幫助尋找失蹤兒童,一些政府部門宣傳力度與監管力度有待加強,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不到位等。

  “提高失蹤兒童類型案件的處理力度,必須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建議通過立法,賦予基層民警更多的動用社會資源的權力,例如案發後的第一時間動用各種電視電臺媒體、監控系統、手機短信等公共資源和公共信息平臺發佈失蹤兒童信息、照片和犯罪嫌疑人的有關信息,有助於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失蹤兒童和提高破案率。”許欽松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1條第六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許欽松認為,這一法律規定應該修改。

  “目前拐賣兒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買方市場的持續旺盛。買方一般不會受到刑法的懲罰,很多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家庭,購買被拐賣兒童的行為沒有後顧之憂。”許欽松説。

  對此,許欽松提議,儘快推進“確立被拐賣兒童買方的相關刑事責任的立法工作”,運用法律的力量震懾購買行為,打擊拐賣兒童的買方市場。

  許欽松還提到,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出臺加強監管責任的政策。例如,當地公安部門應對登記戶口的居民嚴格審查出生證等相關證明,計生部門定期排查各個住戶的人員住宿情況等,並對失職的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處分,同時加大對防範拐賣兒童行為的系列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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