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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兩會剛開幕了兩天,任性一詞,就火了兩次。先是在3月2日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舉行首場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呂新華在回應反腐問題上表示,“有老虎的話都挖出來,態度上大家都很任性。”今天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直指: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
拍虎打蒼蠅可以任性,有權當然不能任性。報告起草組負責人向透露,這句表述是李克強總理親自加入的。總理的有意為之,用意不可謂不深刻。
這句話的具體語境是出現在論述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中。因此,其首先針對的是在簡政放權改革中,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出現的放權不徹底和截留現象。其更大的深意,或許指向的是當下改革過程中所暴露出的懶政、怠政的不作為現象,即“反腐”“反四風”導致“懶政”現象抬頭這一現實。
這方面,李克強總理曾直言不諱地指出,“懶政導致中央的好政策梗阻在出臺實施的‘最先一公里’和落地生根的‘最後一公里’,嚴重影響了改革效率,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因此,無論是從當下改革中的現實來看,還是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有權不能任性”的強烈表態,可以預期,在今後一個時期,與反腐相伴,治理懶政、不作為,也將呈現出更大的力度。
懶政如何治?較之於直接的反腐敗,這項工作顯然需要更多的細節完善,也應該與反腐同時進行。如完善官員的考核評價機制,厘清政府部門與官員之間的權力與責任的界限,使得對於慵懶的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時,加強監督,特別是強化民眾監督,加大對於不作為現象的曝光與追責力度,真正杜絕不作為的空間。如此,才能真正確保改革的效率——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
權力任性與否,法律是一個最直接的判斷標準。如果説治理權力任性中的“懶政”是兌現不作為的“法定職責必須為”,那麼,權力的另一種任性——腐敗,則針對的是亂作為的“法無授權不可為”。
在治理亂作為方面,這兩年來的反腐行動,已經給出了最好的答案。但儘管如此,正如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的,政府工作還存在不足,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
觸目驚心的腐敗無疑是權力任性的極致。政府工作報告直陳腐敗的嚴重程度,申明有權不可任性,再次表達出反腐仍舊任重道遠的警示信號。在今後的一個相當長的階段,對於反腐的縱深推進,特別是從治標向治本的升級,仍會快馬加鞭,同時也説明,反腐並不會止於是一陣風,而是將長期不懈,及至有權不能任性。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是一種常識的強調,一種執政理念的宣示,更是一種治理決心的展示。它意味著,當下的執政黨已經深刻認識到,約束權力,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使其不敢、不能任性,依然是推進改革發展的重中之重,這與新一屆政府執政以來所強力推行的反腐行動有著內在的緊密聯絡,也必將在未來展現出更為壯闊的治理圖景。(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