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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 3月4日11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佈會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提問,過去兩年多來很多“老虎”和“蒼蠅”已經被打下了,外界認為中國的反腐工作只是在治標而已。在實現反腐治標向治本轉變的制度建立方面將會如何進一步推進?
傅瑩説,出現這麼多嚴重的腐敗案件,肯定是非一日之寒,所以要解決起來確實是要出重手,要治標,也要治本,我們有句話叫“治標有效才能治本有道”。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角度,主要就是要從治本的角度加強反腐敗的制度建設,要構築一個不敢腐、不能腐、不願腐的法治環境。
傅瑩用已經修改通過的預算法舉例説,新的預算法1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了,在修改過程中明確要求政府的所有收入都要納入全口徑預算,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也加大了對貪污、賄賂的處罰力度,比如把向國家工作人員近親屬行賄也納入犯罪。
在對外合作當中,也努力要構築一個國際反腐敗的合作網絡,比如説中國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去年中國倡導了在APEC、G20等框架內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另外,我們也在考慮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總的想法就是要充分利用國際法律和國際機制,使這些腐敗分子無論逃到天涯海角也要面對法律的懲治。
傅瑩説,貪污分子、貪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原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敬畏法律,不遵守法律,心中無法,甚至是不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