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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 3月4日11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佈會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十二屆全國人大以來,已經有39名全國人大代表因為涉嫌違法違紀,辭職或被罷免,這個數字超過了上一屆五年的總和。對此有記者提問,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是我們在選代表的時候就沒有把好關,還是代表選舉制度本身就存在缺陷呢?”
傅瑩説,人大代表應該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應該很好地履職,絕大多數代表還是做得非常好的,很多代表都是行業的優秀人物。人大代表這個身份,不是一個特殊的身份,應該説這既是使命,也是責任。作為人大代表,既不能無語無為,更不能違紀違法。如果代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那麼根據法律規定,選舉單位和選舉人是有權罷免的。
傅瑩説,出現這個問題一方面反映了當前我們大力反腐,另一方面也是我們加強了對代表的監督。
傅瑩介紹,我們國家有五級人大,其中90%的人大代表都在鄉、縣這個級別,一共有267萬人。所以基層代表的素質和表現也關係到人大本身的效能和人大本身的健康,因此,基層代表現在也出現了你剛才説到的這種情況,也要加強對自己的要求,也要善於學習法律,要嚴格地遵守法律。
傅瑩特別提到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稱該案教訓深刻,並希望今年年底的鄉、縣兩級人大換屆選舉能夠嚴格地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能夠風清氣正,也希望這次選舉能夠加強基層人大建設,發揮好基層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