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南昌公交撤攝像頭抓拍違章遭質疑 律師稱不合法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9日 1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南昌公交車攝像頭抓拍路面違章遭質疑

  律師稱此舉不合法

  有媒體報道稱,南昌市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公交車上的監控攝像頭,可以對違規佔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輛進行拍攝,而公交車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的違規行為,都將作為交警部門的處罰依據。

  此舉遭到不少市民的質疑:公交車裝上攝像頭抓拍違章,此舉是否有法律效力?公交車自身違章如何處置?是否違反了公安部有關不得隱蔽拍攝且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立提示標誌的規定?8月8日,大江網記者就此採訪了南昌市部分律師,他們均表示此舉不合法。

  規定:市交管局稱公交拍違規可作處罰依據

  據相關媒體報道,對違規佔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輛管理,通常都是交警在路口擺放拍攝裝置進行拍攝。但有的駕駛員利用沒有交警拍攝的時間段,隨意佔用公交專用車道。對此,南昌市交管局于2011年出臺了《南昌市城市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規定》,規定指出,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公交車上的監控攝像頭將可以對違規佔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輛進行拍攝。而公交車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的違規行為,都將作為交警部門的處罰依據。

  律師:公交公司不是執法單位 無權抓拍取證

  大江網記者聯絡了南昌市幾位擅長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師,他們對公交車安裝攝像頭抓拍路面違章的行為提出了質疑,認為此舉不合法。江西華事達律師事務所諶建平律師認為,儘管南昌市交管局出臺了“有關公共汽車上應當設置移動智慧抓拍系統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規定,但是公交車並不是交警部門的執法工具,從程序上來説是違法的。“一般來説,程序違法對當事人是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的,除非有法律明確規定此舉合法。”諶建平表示。

  江西昌榮律師事務所周澤高律師告訴大江網記者,南昌市公交公司並不是執法單位,無權代替交警從事執法工作,因此公交車拍攝的證據無法用於執法單位進行處罰的依據。“即便是聯合執法,公交公司也不具備執法權力,被處罰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周澤高認為,拍攝車輛路面違章主要是交警的職責,擴大監控的範圍可以理解,但是這種通過在公交車上安裝攝像頭拍攝路面違章,從程序上來説是不合法的。

  “公交車上的攝像頭主要是用於保證車輛運行安全,監控駕駛員的服務及車上乘客有序乘車等狀況,用於交通執法目前還沒有聽説相關的法律明確規定。”周澤高表示。

  市民:希望交管部門給出具體的解釋

  “既然公交車攝像頭可以拍攝路面違章,那私家車安裝攝像頭拍攝的畫面是不是也可以作為交警處罰的依據呢?公交車都成為交警執法工具了,誰來監管公交車違章呢?”市民熊先生認為,相關交通法規的出臺應該考慮其合理性,而不是只見規定不見執行。“作為監控(電子眼)路面違章的設施一般都要明確標示,而公交車上的攝像頭又是否符合這一規定呢?”熊先生如是説。南昌市民劉先生則希望交管部門能針對相關規定給出具體的解釋,依法公平、公正地處理交通違法案件。(記者尹坤)

熱詞:

  • 違章
  • 公交專用車道
  • 拍攝
  • 抓拍
  • 公交車
  • 南昌公交
  • 公交公司
  • 此舉
  • 路面
  • 監控攝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