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山西晚報:45次違法真的都是輕微行為?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近日,網帖稱陜西安康陜G00000號車牌交通違法85次有45次被免交罰款。對此,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表示,安康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後可免交罰款,這叫“警告處理”,並不是像網友所説的沒有處理。(本報今日17版報道)

  這種説法有一定的道理和依據。公安部為了進一步體現教育優先的執法理念,修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時,強調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該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輕微違法行為重在教育,可以採用口頭警告的方式進行。

  2009年4月1日《規定》正式施行,第四十條明確指出,“交通警察對於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向違法行為人提出口頭警告,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為使適用口頭警告的範圍更符合各地的實際,又規定了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範圍和實施辦法。

  因此,安康警方如果是嚴格依法進行免交罰款的警告處置,不僅沒有問題,還貫徹了公安部“減少處罰面、減少群眾違法面以及增加群眾教育面”的要求,有利於宣傳教育群眾、提升群眾滿意度,有利於構建和諧的警民關係。

  那麼,對陜G00000機動車40余次免交罰款的口頭處罰是否在規定適用的具體範圍之內?澄清其實很簡單,交警部門將其在安康交警處理平臺上的交通違法信息機處理情況公開即可。但是,對此要求,交警方面卻以“未經領導批准”為由拒絕了,稱“具體情況需調查了解後再給予答覆”。

  安康交警部門這種疑似遮醜的行為,自然會引起公眾的不滿,尤其是陜G00000的牌號不像來自尋常百姓家,更會引起公眾的疑慮:是否公權在執法和監管時又患上了“軟骨病”,為一些特殊的執法對象大開方便之門、令法律蒙羞?

  事實上,通過對陜G00000機動車45項警告處理的違章代碼進行查閱後,結果令人吃驚。例如,代碼1303代表的違法信息是“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第1款和第90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46條,應該扣3分,罰款150元,似乎與安康交警部門“超速不足20%”的説法不符,並不適用輕微交通違法處理。另外,口頭警告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執法對象,而80余次違規,是否也説明了該機動車駕駛人員的屢教不改?

  當然,或許安康警方對此另有符合當地實際的其他規定。但無論如何,儘快公佈陜G00000機動車相關的違法信息和交警部門的處理辦法,才能及時打消公眾的疑慮,蕩滌公信力上沾染的灰點。

熱詞:

  • 規定
  • 違法信息
  • 構建和諧
  • 交警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交通違法
  • 機動車
  • 灰點
  • 2009年
  • 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