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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勝:“生態保護費”究竟該由誰埋單?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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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明擬對滇池遊客徵收每人每天10元生態保護費”的消息引發網民關注,不少網民認為讓遊客為滇池治理污染埋單“太離譜”。記者採訪獲悉,上述收費計劃目前正在報請有關方面審核通過。(8月5日《新京報》)

  “誰污染誰治理”,這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也是體現權責對等、公平公正的情理之事。然而,面對已嚴重污染至“劣五類”的滇池水,昆明市官方卻別出心裁創出了新招:滇池被污染,遊客來買單!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範圍的五華、盤龍、官渡等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擬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徵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這種轉嫁危機、推卸責任的“遊客治污”真可謂“生財有道”。

  按照昆明市政府的相關計劃,“十二五”期間,昆明將圍繞滇池污染治理投資420億,建設101個項目,力爭到2015年,使其總體水質穩定達到Ⅴ類。這原本應該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遺憾的是,願景很壯觀,現實卻骨感,目前滇池綜合治理資金缺口竟高達80%。這便是開徵所謂“生態保護費”的由來。按理説,儘管滇池治污迫在眉睫,但治理污染畢竟是當地政府的分內之責,政府辦事應當遵循內部挖潛、量入為出的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哪有“你規劃,我出錢”的道理。為滇池治污“預留”鉅額資金缺口,無異於向公眾張開強取豪奪的血盆大口。有網民對此算了一筆賬:“來自昆明旅遊局的數據顯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內外遊客首超4000萬人次,按每人次在昆明停留三天計算,4000萬乘以10元再乘以3天=12億!”這無疑是坐收漁利的精明算計。

  “解鈴還須繫鈴人”。如果政府投資不足,治理滇池污染的確需要徵收“生態保護費”,那首當其衝的也應當是沿池污染企業和個人,甚至廣而擴至所有的“本地人”,豈能獨獨算計“到此一遊”的外來客?不可否認,遊客的吃喝拉撒會給當地的環境保護造成些許壓力,但與其為當地旅遊業發展和拉動相關産業做出的貢獻相比,堪稱九牛一毛。“貢獻”之餘再“挨宰”,無疑會挫傷遊客遊覽滇池的積極性。而外來客有可能地“用腳投票”,不僅會最終損害旅遊事業的發展,更無益於為滇池的生態保護積聚資金。因此,這種把手伸向遊客的急功近利做法,無異於殺雞取卵的自斷財路,勢必背離決策初衷,甚至適得其反。

  其實,向遊客徵收“生態保護費”也是一個認知誤區。按照人們的思維慣勢,景區的科學管理一般都應當是先由政府通過投資整治打造優美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遊客,增加旅遊收入,然後憑藉財力的提升,進一步做好生態與環境的保護,這才叫是良性循環。而徵收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的本身,就是對遊客預作“污染源”的有罪推斷。這無疑是本末倒置的思維扭曲,也是環保懶政的不作為表現,更是巧立名目的“門票漲價”。保護滇池還是應當多向內用力,別動輒打遊客的主意。以“宰客”為目的的“生態保護費”可以休矣!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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