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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聲音
■張玉勝(公務員)
近日,“昆明擬對滇池遊客徵收每人每天10元生態保護費”的消息引發網民關注,不少網民認為讓遊客為滇池治理污染買單“太離譜”。記者採訪獲悉,上述收費計劃目前正在報請有關方面審核通過。(8月5日《新京報》)
“誰污染誰治理”,這是環保工作的基本原則。然而,面對已嚴重污染至“劣五類”的滇池水,昆明市官方卻別出心裁創出了新招:滇池被污染,遊客來買單!這種轉嫁危機、推卸責任的“遊客治污”真可謂“生財有道”。
如果政府投資不足,治理滇池污染的確需要徵收“生態保護費”,那首當其衝的也應當是沿池污染企業和個人,甚至廣而擴至所有的“本地人”,豈能獨獨算計“到此一遊”的外來客?不可否認,遊客的增多會給當地的環境保護造成些許壓力,但與其為當地旅遊業發展和拉動相關産業做出的貢獻相比,堪稱九牛一毛。“貢獻”之餘再“挨宰”,無疑會挫傷遊客遊覽滇池的積極性。而外來客有可能“用腳投票”,不僅會最終損害旅遊事業的發展,更無益於為滇池的生態保護積聚資金。以“宰客”為目的的“生態保護費”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