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搭載朋友出車禍賠償兩朋友15萬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清遠訊 (記者曹菁 通訊員韓雯、楊玲)應朋友要求開摩托車搭乘他們去縣城購物,豈料途中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導致搭乘摩托車的兩位朋友不同程度傷殘。因賠償問題談不攏,昔日朋友對簿公堂。近日,清新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摩托車駕駛人張某向兩搭乘人(原告)賠償損失共計15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4月16日8時30分,徐某、李某聯絡張某一同去縣城買東西,張某於是開摩托車搭載二人往太平方向行駛。

  當晚9時許,何某駕駛貨車沿清四公路從清城往太平方向行駛,行至清新縣太平鎮大南磚廠路段時,與張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徐某四級傷殘、李某十級傷殘。

  經清新縣交警大隊事故認定書認定:貨車司機何某與摩托車駕駛人張某負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兩名搭乘人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兩原告分擔15%責任

  法院認為,儘管被告張某在庭審中一再強調,其是應兩原告要求才答應用摩托車載兩原告出去,但本院認為被告張某同意搭乘別人,就應當對別人的生命、財産安全負責。

  同時法院也認為,從公平角度出發,應當適當減輕被告張某的賠償責任,因此,判決貨車司機承擔50%的責任,被告張某承擔35%的責任,兩原告酌情分擔15%的責任。在扣除交強險和貨車司機賠付的金額以及原告酌情承擔的責任後,被告張某仍需支付兩名原告共計15萬元賠償。

  法官説法:善意搭載出了事故也得承擔賠償責任,但依公序良俗原則可適當減輕善意搭人者的責任。

熱詞:

  • 原告
  • 賠償責任
  • 賠償損失
  • 被告
  • 出車禍
  • 法院
  • 貨車司機
  • 判決
  • 方向行駛
  • 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