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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象州83人食物中毒因廠家使用非法添加劑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4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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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14日消息:記者14日從廣西象州縣委宣傳部了解到,當地7月9日發生的83人因食用問題米粉中毒的原因已經查明,目前公安機關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

  7月9日上午9時許,象州縣發生一起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多人因食用“丁菊英米粉廠”生産的米粉後不同程度出現胸悶、腹瀉等症狀。事件發生後,縣委、縣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力量,迅速開展救治患者、調查取證、現場查封固定證據、取樣送檢、召回問題米粉、監控涉嫌人員等一系列緊急行動,至7月10日上午8時,所有食物中毒患者均已好轉出院,後未發生新病例。

  7月13日20時,自治區疾控中心等檢驗機構分別出具了檢驗報告。報告顯示,問題米粉中含有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等成分。

  象州縣政府專題研究認為,通過各種調查和樣品檢驗,確認本次事件是丁菊英米粉廠在生産過程中非法添加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所致,“丁菊英米粉廠”對本次事件負責,責成質監部門立即依法追究該米粉廠的生産責任,公安機關立即依法立案偵查。

  7月14日,象州縣質監局已啟動吊銷丁菊英米粉廠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程序,縣公安局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

  焦亞硫酸鈉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其成分中約30%為二氧化硫。脫氫乙酸鹽(鈉)是新一代的食品防腐劑,對黴菌、酵母菌、細菌具有很好的抑製作用,廣泛地應用於飲料、食品、飼料的加工業,延長其存放期,避免霉變損失。我國2011年6月20日實施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上已明確規定,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都不允許在米粉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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