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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喻:治理公務接待問題不能止于禁吃魚翅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1: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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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有網友發佈消息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給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對他聯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支持,並明確説明將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2日,記者聯絡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發函內容屬實,並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3日《廣州日報》)

  在治理公務接待問題上,尤其是抑制公款大吃大喝方面,之前就有人大代表提出“禁買茅臺”的條款,如今又有人大代表提出“禁吃魚翅”的新鮮事。人們不禁想問,“禁吃魚翅”真能治理公務接待亂象嗎?

  答案值得商榷。一方面,就效果而言,沒有哪位監督者會天天走到餐桌上去瞧一瞧桌上有沒有吃魚翅,此規定的執行力必然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從根本上講,公款消費得不到遏制,單兵突進的禁止食用魚翅規定,既無法治標,也無法治本。

  其實,魚翅也是在為公務接待“揹黑鍋”。就像現在的茅臺五糧液等高檔白酒,為公務接待“揹黑鍋”一樣。我們深知,“禁買茅臺”之後,國窯1573、郎酒等高檔白酒照常可以進餐桌;“禁吃魚翅”之後,鮑魚、燕窩等高檔菜品還是照常可以上餐桌。這樣一來,如果僅僅靠“禁止”吃食品來治理公務接待,那麼等待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要禁止的,還有一個長長的食品名單。

  治理公務接待問題不能止于禁吃魚翅。不管是“魚翅”還是“茅臺”,背後始作俑者都是剎不住車的公務接待。只有用黨紀國法“束縛”公務接待,縫住了那些權力者好吃、貪吃的嘴,鎖緊公共財政的口袋,讓公款消費透明化、法制化,在公務接待的“詞典”裏,才不會有“茅臺”、“魚翅”等字樣。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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