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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禁吃魚翅咋比斷奶還難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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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圖 來源:紅網)

  據《中國經濟時報》7月3日報道,近日,有網友發佈消息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給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對他聯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支持,並明確説明將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2日,記者聯絡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發函內容屬實,並表示有望在3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

  “有望在3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此新聞甫一上網,就激起了千重浪——“3年內”究竟會“內”到什麼時候?以上限3年來看的話,時間委實太過漫長,一個小孩從出生到斷奶,也不需要這麼長時間。對於公務接待“戒魚翅”這個道理已説盡、眼睛已望穿的事情,為何不能“只爭朝夕”?

  有資料顯示,全球每年約有7000萬到1億條鯊魚被捕殺,而中國魚翅消費佔據著全球魚翅貿易和消費的95%以上。所以,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角度看,從對得起鯊魚的角度看,從保護海洋生態平衡的角度看,連普通人也有必要拒吃魚翅,遑論官方的公務接待宴席?也正因為如此,從2007年的全國兩會開始,就有代表委員提出,公務員應該&&抵制吃魚翅。可以説,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是確有必要的正義之舉,且沒有太多的技術障礙,“3年內”這個時間跨度讓人很難理解和接受。

  更為重要的是,公務接待食用魚翅,不僅僅對不起鯊魚,還對不起納稅人。魚翅,是營養價值極低、價格卻極高的奢侈品,公務接待有什麼必要、憑什麼可以食用魚翅?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央連續3年就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發出指令,明確要求“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作為公務接待大戶的各級黨政機關,焉能再把魚翅作為公款開支的選項?本來,哪怕沒有有關方面專門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就應該成為一種自覺,可是,在不少部門、單位缺乏自覺意識的情況下,在民眾監督並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在一些人不在乎被戳脊梁骨而只認有無規定的情況下,“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

  總而言之,公務接待禁吃魚翅宜早不宜遲,有關方面的動作宜快不宜慢。當然,這只是一個現階段的權宜之計。從長遠的角度看,為公務接待方面訂立規矩,不可能逐一專門針對燕窩、茅臺、拉菲……作出禁止,這是一個沒有盡頭、沒有效率的笨方法,根本的做法是:規定公務接待的詳情必須公開,創造條件讓老百姓監督公務接待,由此,老百姓自然會逐步“教”會公職人員使用公款時該吃什麼東西,公務接待就會在壓力之下對不該吃的東西選擇“斷奶”。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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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
  • 保護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