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孫曙巒:“常回家看看”不該由法律來規範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8日 12: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手機看新聞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作者:孫曙巒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草案形成過程中有較大爭議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條款,寫進了草案。(齊魯網相關新聞: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 網友熱議如何量化執行)

  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萬人,佔總人口的13.7%。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全國老年人口將增加4300多萬,達到2.21億。而在眾多的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佔有極大的比例。在此境況下,有關部門提倡“常回家看看”無疑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但問題在於,無論是否“常回家看看”,都是屬於道德領域的問題,不該由法律來規範。

  不難想像,立法部門之所以將“常因家看看”寫入《草案》,根本原因就在於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兒女實在太多。既然如此,我們就先來分析一下,兒女們為什麼不“常回家看看”。而在筆者看來,原因不外乎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客觀原因。隨著社會的發展,許多年輕人早早就離開故鄉,去外地發展,並且在那裏定居下來。對他們來説,回鄉一次,殊為不異。首先,人在職場,要對工作負責,這就需要他們付出大量的時間與體力。《2012年度中國職場人平衡指數調研報告》顯示,中國職場人平均日工作時間為8.66個小時,超出國家法律規定的8小時。其中,有30.3%的人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最長達16小時。面對工作的重壓,還有多少人能抽出時間“常回家看看”?其次,“常回家看看”還需要錢,而一些在繁華都市埋頭苦幹的年輕人,每月的薪水支付完衣食住行的各項開支後,根本就沒什麼節余;而一旦回家,就要買機票、買車票、買禮物,而他們,哪買得起?既然買不起,那回家自然就成了奢望。

  二是主觀原因。雖説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但我們必須承認,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極端不負責任的父母,在兒女最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卻連最起碼的責任也未曾盡過。如此一來,除了恨,兒女們對他們再沒有別的感情。待到他們老時,已經長大成人的兒女,根本就不願再回來看望他們。毫不客氣地説,那些老人,純屬咎由自取。

  事實上,無論客觀還是主觀因素造成的“不回家看看”,都不是法律能夠解決的。即使立法,客觀上不能回家的兒女,依然不能回家;主觀上不願回家的兒女,依然不願回家。再説了,一旦立法,就存在執法問題,而怎麼執法,根本就是一個難題;畢竟“常回家看看”本身就是一個模糊的説法,並沒有清晰的界定——一月回家三五次叫“常回家看看”,還是一年回家三五次叫“常回家看看”?由此可見,在“常回家看看”一事上,立法無意義,執法有難度。換言之,法律不該過問“常回家看看”。

  當然了,老人需要關愛,父母需要孝敬;而要做到這一點,除了需要大力弘揚孝敬老人的傳統美德外,更應當創造父母隨兒女生活的有利條件。比如,在全國範圍內,實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自由轉移,讓父母有條件定居在兒女身邊。而這一切,都與法律無關。

  總而言之,“常回家看看”純屬道德領域的個人私事,根本就不該由法律來規範。

  延伸閱讀:

  于文軍:“常回家看看”條款入法尚需補充完善

  (來源:齊魯網)

熱詞:

  • 常回家看看
  • 草案
  •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
  • 齊魯網
  • 職場人
  • 平衡指數
  • 熱議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父母
  • 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