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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判毒販16人被判刑 其中2人獲死刑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1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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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杭州6月26日電 (記者 裘立華)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國際禁毒日召開禁毒公判大會,對被告人孔建平販賣、運輸毒品等5案16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其中,2人被判處死刑、6人被判處死緩、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7年不等。

  毒品犯罪一直以來是我國嚴厲打擊的一類犯罪,但是當前滋生、誘發毒品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仍然不少,整體禁毒形勢不容樂觀。

  以被告人孔建平等9人的販賣、運輸毒品一案為例,該案的9名被告人均係杭州本地人,且他們所販賣的毒品大部分已流入社會,社會危害性極大。

  2009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孔建平、戴木興、朱建忠、陳建松等人單獨或交叉結夥從四川、江西、浙江慈溪等地以販賣為目的購進毒品,運輸至杭州,或相互之間在杭州等地買賣毒品,或單獨、結夥將毒品販賣給他人。其中,被告人孔建平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類毒品2000余克,被告人戴木興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類毒品2900余克,被告人朱建忠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類毒品800余克,被告人陳建松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類毒品400余克。

  法院認為被告人孔建平、戴木興、朱建忠、陳建松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運輸,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孔建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判處被告人戴木興、朱建忠、陳建松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他人也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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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