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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餘黑老大7罪並罰獲死刑 曾雇兇砍死合夥人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1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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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詐勒索 壟斷經營 為非作歹 稱霸一方

  (江西)新餘貨運老大涉黑被判死刑 “黑老大”走向犯罪深淵始末

  21日,本報率先報道了新餘市涉黑犯罪團夥頭目李軍民被判死刑案件。25日,記者再次深入採訪辦案民警及熟悉李軍民的人,了解到其鮮為人知的犯罪內幕。

  禍起

  欲撈好處遭拒團夥起內訌

  李軍民原是一名賣肉的屠夫,從2001年開始網羅社會閒雜人員,利用非法手段控制新餘菜場豬肉、老鴨批發生意,併為此成立了新餘市恒發貿易有限公司,李軍民任經理,由團夥成員參與管理菜場、豬肉定點屠宰。團夥成員每月拿工資,過年過節由公司發放紅包。此後又相繼成立和參股的經濟實體有:峽江昌榮公司、樟樹金輪公司、順民物流公司等公司。由此,該團夥實現了資金的原始積累。僅順民公司2006年成立至2010年7月,獲利總額就達204萬餘元。

  2007年11月,在暨陽商業街開設魅力慢搖酒吧的李某在酒吧剛開業幾天后,因生意紅火且顧客眾多,擔心應付不過來,便託人找到李軍民,想把酒吧轉讓給他。當時李軍民覺得該酒吧既然是新餘第一家慢搖酒吧,肯定會有市場。於是,李軍民答應接受轉讓,但要求李某在只算裝修費用的情況下把酒吧轉讓。後來,李某説酒吧所有裝修費用是100萬元。一星期後,李軍民把100萬元給了李某,接收了酒吧經營。

  在李軍民接收酒吧幾天后,涉黑團夥組織骨幹成員胡亮亮突然找到他説:“李某酒吧的裝修費用其實只花了60萬元。”聽胡亮亮這麼一説,李軍民當即找到了李某進行證實。最後,李某退給了李軍民20萬元。為了感謝胡亮亮,李軍民給了他2萬元感謝費,並稱胡亮亮夠“兄弟”。胡亮亮收下錢後,突然向李軍民提出要酒吧20%的乾股,李軍民沒有答應。胡亮亮馬上又要求把他妻子邱某安排到酒吧上班。李軍民無奈之下答應了。之後,邱某被提拔為業務經理,因邱某工作業績好,李軍民還花費數萬元購買了一輛QQ汽車送給邱某,作為工作用車。

  2009年初,酒吧因業務慘澹停業,之後改成了茶樓經營,不久胡亮亮又找到李軍民,多次提出要佔茶樓的20%乾股。李軍民沒有答應,並慢慢地疏遠了胡亮亮,不再和他打交道。

  2009年6月的一天,新餘市長青北路一家餐館開業,胡亮亮和曾在李軍民經營的酒吧做保安的劉凱相遇,二人言語不合繼而引發鬥毆。當天晚上,胡亮亮給李軍民打來電話,詢問劉凱是不是他的人。李軍民當即表示:“我在社會上沒帶人,劉凱也不是我的什麼人,你們有矛盾不要扯到我身上來。”胡亮亮約李軍民出來見個面,被李軍民拒絕了。胡亮亮立即在電話裏兇狠狠地説:“你不出來是吧?哪天我要用槍打倒你!”

  案發

  指使手下砍死原團夥骨幹成員

  2009年8月10日,李軍民在紫雲閣茶樓北湖星城吃完晚飯。20時左右,胡亮亮和妻子邱某來到了茶樓。胡亮亮看到了李軍民,遞上一支煙,不懷好意地説:“老大,抽支煙!你現在混得不錯,每天吃喝玩樂,可你的手下都快沒有飯吃了。”看到胡亮亮這種傲慢又流裏流氣的神態,李軍民立即心生厭惡,便沒接他的煙並起身離開。同時,李軍民説:“你想怎麼樣,有本事拿槍來打我呀。”説完走出了茶樓大廳。胡亮亮拋出一句:“若不給我10萬元錢,就舉報你私藏槍支等等內幕。”之後也離開茶樓。

  李軍民擔心劣跡敗露,遂産生除掉胡亮亮的想法,並與團夥骨幹劉凱商量懲治胡亮亮,聲稱要將其砍得半死不活。之後在劉凱、習春平的糾集下,胡建、李勇、黃小林等人在紫雲閣茶樓會合,開始在全市分頭搜尋胡亮亮。

  10日21時許,習春平等人在新餘濕地公園發現胡亮亮,黃小林等人當即在一夜宵攤前將胡亮亮及在場的胡秋保、張淑華等人砍傷,之後逃離現場。胡亮亮于8月11日淩晨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鑒定,胡亮亮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胡秋保的傷勢為輕傷乙級,張淑華的傷勢為輕微傷乙級。

  胡亮亮的妻子邱某介紹,當時有五六人持刀砍向胡亮亮,她嚇得慌了神,就拿啤酒瓶去砸那幾個人。其中一男子持刀追過來要砍她,她趁機跑進人群裏,才躲過一劫,後來才知道丈夫還被砍死。

  案發第二天中午,李軍民給劉凱、習春平每人5萬元潛逃費,並叮囑不能牽連到他頭上,此後三人各自外逃。

  偵查

  涉黑團夥近10年稱霸一方

  此案發生後,該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秘密偵查,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內,專案組民警最終將以李軍民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21名成員一網打盡。

  據辦案民警介紹,2001年,李軍民承包新餘市城南菜場生豬定點屠宰,與喻某合夥經營定點屠宰。為控制非定點屠宰豬肉進入城南菜場,李軍民網羅喻農(已判刑)等社會閒散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非法私自屠宰豬肉。

  2001年底,李軍民在原有菜場管理、定點屠宰的基礎上,又開始涉足新餘市的雞、老鴨批發,通過暴力、威脅、合夥等方式,壟斷了新餘市老鴨批發,非法控制了所承包的菜場,只要有外面的人來搶生意,就要把對方趕走,不聽話的就毆打,可謂是稱霸一方。2002年5月,李軍民繼續不斷擴充團夥勢力,逐漸形成了以李軍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次年3月,李軍民團夥在樟樹市中州為爭奪高速公路沙石生意,出動二三十個人,由李軍民親自帶領,持刀槍前往樟樹,欲打擊競爭對手。樟樹警方接到報警後,徵用一輛中巴車前往制止,被李軍民團夥持槍連開數槍,一位辦案民警受傷。因犯尋釁滋事罪,李軍民被樟樹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其他團夥成員也被判刑。服刑期間,李軍民繼續直接或通過家人、團夥成員管理菜場業務。

  從2005年開始,李軍民承包了城南菜場定點屠宰搞豬肉批發,並命人把與其競爭的羅某砍成輕傷甲級。此後,新餘市原城南警務局社區大隊派民警專門在城南菜場雨潤專賣店執勤守護,羅某夫婦才重回菜場賣肉。

  2006年底之後,李軍民團夥開始涉足物流運輸、採礦、酒吧、茶樓等行業,通過暴力、威脅等方式獲取利益。李軍民安排團夥成員去酒吧、茶樓上班,統一發放工資。該組織多次採取暴力及威脅手段,打壓中新、隆鑫、五洲、紅潤等貨運公司,壟斷新鋼至南昌、廣東方向的貨運,獲取鉅額的經濟利益。

  罪行

  “黑老大”七罪並罰獲死刑

  在外躲逃1年後,2010年9月15日,李軍民突然打電話回公司,説要到公司吃午飯。公司人員很吃驚,吩咐食堂多備幾個菜,為李總“接風”。吃完飯,李軍民打電話其堂弟李建峰,要他趕到公司有要事商量。二人在李軍民辦公室關上門,不一會兒便衣民警將兩人同時抓獲。次日,李軍民被新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新餘市望城工礦區人民檢察院批捕。

  歷經1年零10個月的艱苦努力,新餘警方成功摧毀了曾在新餘城區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控制、壟斷經營、為非作惡、稱霸一方的新餘市以李軍民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先後抓獲團夥成員人員23人(有2人涉案時未成年),繳獲槍支10支,破獲各類案件40余起,為新餘人民剷除了一大禍害。

  懾于公安機關強大攻勢,2010年10月22日,劉凱攜帶獵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011年6月29日,李軍民和他的20名手下,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一系列罪名,涉及有組織的犯罪案件包括故意傷害11起、敲詐勒索2起、尋釁滋事4起、抽逃出資1起、包庇1起,並非法持有多支槍支,公安機關先後已繳獲該組織10支槍支,團夥犯罪行為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13人輕傷,被訴至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李軍民被判處死刑。

  該犯罪組織中,李軍民處於核心地位,是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李建鋒、廖慶紅、胡亮亮、丁斌海四人為第二層的團夥骨幹;邢細牙、劉凱等人為第三層團夥骨幹;宋海平、王俊等人為團夥成員。

  據了解,李軍民對該組織事務擁有最高決定權,該組織還有多條不成文的“幫規戒律”,比如團夥成員一般稱李軍民為“李總”或“老闆”,團夥成員之間絕大部分都以外號相稱;團夥成員作案後,派人頂罪,不牽出上層人物,再由團夥出錢安撫。此外,該組織對團夥成員有明確的獎懲措施,對不聽“招呼”的團夥成員進行懲戒,對勇於主動為老大擔責的則予以表彰,發放獎金。

  在秘密調查近一年時間後,新餘市警方掌握李軍民及其團夥大量犯罪事實。查明該團夥獲利700余萬元,用於支持該團夥資金150余萬元,凍結239萬元,暫扣涉案車4輛。在此案中,專案組整理裝訂84本卷宗,摞起來比一名成人都高。(記者 何琪/文)

熱詞:

  • 李軍民
  • 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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