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官方規定學生營養供餐食品不得以保健品等替代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4日 1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暫無網友評論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等十五部門日前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細則明確,供餐食品特別是加餐應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飲料等替代。

  細則稱,試點縣和學校根據地方特點,按照安全、營養、衛生的標準,因地制宜確定適合當地學生的供餐內容。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為主,無法提供午餐的學校可以選擇加餐或課間餐。供餐食譜參照有關營養標準,結合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當地飲食習慣和食物實際供應情況,科學制定供餐食譜,做到搭配合理、營養均衡。

  細則要求,試點縣要按照國家制定的監測評估方案,確定一定數量的學校作為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點,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常規監測與評估。在常規監測的基礎上,每年對部分試點地區和學校開展重點監測,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營養改善情況,為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細則指出,試點縣和學校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供餐模式,以學校食堂供餐為主,企業(單位)供餐模式為輔。對一些偏遠地區暫時不具備食堂供餐和企業(單位)供餐條件的學校和教學點,可實行家庭(個人)托餐。

  細則規定,對企業(單位)供餐、家庭(個人)托餐實行退出機制。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停止供餐資格:

  (一)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吊銷或登出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納入營養改善計劃推薦名單但未實施供餐的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

  (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採購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産經營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質及濫用食品添加劑、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條件等食品安全問題,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

  (四)出現降低供餐質量標準、隨意變更供餐食譜、擅自更換履約人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合同(協議)的行為的。

  (五)供餐期間存在剋扣、減量、延時、拒絕供餐或服務態度惡劣等行為,情節較為嚴重的。

  (六)在學校膳食委員會組織的測評中,兩次不合格的。

熱詞:

  • 學生營養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藥品
  • 營養改善
  • 教育部網站
  • 食品安全問題
  • 保健品
  • 食品添加劑
  • 監管部門
  • 了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