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新《閒置土地處置辦法》7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16: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數字報刊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姚華)國土資源部網站昨日公佈了修訂通過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明確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將按照土地出讓或劃撥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費不得列入生産成本。該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閒置土地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此外,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認定為閒置土地。辦法明確,屬於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延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向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土地閒置原因説明材料,經審核屬實的,依照相關辦法處置,包括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置換土地和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規定的其他處置方式。

  其他情形,閒置土地將按照以下方式處理。首先,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徵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徵繳土地閒置費;第二,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

熱詞:

  • 土地出讓
  • 土地用途
  • 決定書
  • 國有
  • 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 施行
  • 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
  • 徵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
  • 價款
  • 處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