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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蛋糕身價仍以“寸”計算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12: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汕頭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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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郭媛)近日,新版《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中,將不能使用英寸、磅等計量單位,要以直接體現質量和體積的克、千克、毫升、升等我國法定計量單位進行標示。近日,記者走訪了市區5家麵包店,發現蛋糕仍以“寸”論身價。

  在龍眼北路一家西餅蛋糕店,記者看到宣傳單上有多款蛋糕樣式供選擇,大小分別是6、8、10寸等,價格從六七十元起。記者諮詢銷售人員蛋糕價格能否按重量計算時,銷售人員表示,按照行規都是按寸計算。隨後記者走訪了東廈南路、黃山路等一些連鎖麵包店,均發現都是按寸計算。在黃山路一家麵包店裏,一個6寸的芝士蛋糕要120元左右,記者問:“蛋糕按寸計算,但是厚度不一,這樣算科學嗎?”店員回答:“我們都是按寸計算,厚度一般都是差不多的。”

  隨後記者採訪了幾位市民,大多表示買的蛋糕都是按寸計算。蔡女士認為,蛋糕是立體的,其大小不僅和直徑尺寸有關,也和其厚度有關,單純用直徑的尺寸來衡量蛋糕的大小不是很科學。但採訪中,部分市民接受了這種計量單位。在金新路一蛋糕店,正在選購蛋糕的劉小姐説:“蛋糕不是一直都是按寸賣的嗎?我覺得在汕頭既然都統一單位賣,就沒有所謂的公平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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