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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10種有害物質限量指標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4日 1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惠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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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首個兒童傢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兒童傢具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在醞釀多時之後終於“一錘定音”,確定將於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施行後,兒童傢具的安全性、環保性和實用性將得到改善和提高,目前相對混亂的兒童傢具市場得以完善,同時也將對消費者購買兒童傢具也起指導作用。

  近年來,我國兒童傢具市場發展迅速,但市面上所銷售的兒童傢具的生産及檢測卻一直沿用成年人傢具的標準。

  據了解,《條件》共分九部分,對兒童傢具的結構安全及安全警示標識做出明確要求。明確了兒童傢具的適用的年齡段為3至14歲,對兒童傢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縫隙大小、穩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確規定,也對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屬在內的10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做出了嚴格限制。

  《條件》中對兒童傢具人造板材、塗料、紡織、皮草面料等主輔材料中重金屬、甲醛釋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規定了限量指標,比對成年人傢具更加嚴格和苛刻。

  另外,《條件》規定,為避免兒童藏匿在傢具中時間長了而窒息,兒童使用的櫃體類封閉式傢具應當具有一定透氣功能;在警示標識中規定,兒童傢具産品上或使用説明中應明確規定産品適用的年齡段及其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警示標識中應用“危險”、“警告”和“注意”等規範用語。

  “在相關部門抽查中未能達標的産品將禁止銷售,並進行召回或退貨處理。”即將出臺的《條件》要求,具有技術性法規的性質,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否則將被重罰或被市場淘汰出局。(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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