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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稱全國房價收入比逐步接近合理區間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4日 15: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文化網-新文化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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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發佈了《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的報告。2011年全國商品住宅的房價收入比為7.4,連續兩年呈現回落的態勢,並逐漸接近6~7的合理區間。2011年長春的房價收入比為9.5,在35個城市中排名第12位。

  全國房價收入比逐步接近合理區間

  根據報告,2011年全國商品住宅的房價收入比為7.4,較2010年回落0.4,這是全國房價收入比連續兩年出現回落。觀察10年來的全國房價收入比,其中3年處於6~7的合理區間,而在2007年和2009年,房價收入比都超過8,其餘5年房價收入比則在7~8之間。

  解讀: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的分析人員對記者表示,中國房地産市場在這10年中引來了發展的黃金時期,整個行業都從中受益,伴隨而來的房價上漲也給普通購房者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乃至心理壓力。但是在2011年國家針對房地産市場進行宏觀調控以來,房價在逐漸回落,與此同時居民收入又在增長,因此房價收入比在逐漸下降,2012年將會進一步接近合理區間。

  長春房價收入比連續第3年上升

  2011年長春的房價收入比為9.5,在35個城市中排名第12位,同時也是所有來自中西部省份的城市中房價收入比最高的,這也是長春房價收入比連續第3年上升。

  解讀: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的分析人員表示:“中部城市基本都是省會城市,對於其所在省份具有比較強的輻射力,也能夠吸引大批省內居民前來定居。2007年、2008年後這些中西部地區的省會城市開始了快速的發展,房價也開始逐年上漲,這是導致這些城市房價收入比逐漸走高的原因。”

  ■分析

  房價收入比

  能否衡量房價是否合理?

  對於房價收入比是否能真實反映當前中國房地産市場的情況,江蘇蘇鼎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宋堅對記者表示,由於當前中國人的收入存在不透明等各種問題,因此以此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數據不可能反映真實情況。

  中國房産信息集團長春機構的高級分析師趙新宇認為:“其實還有一種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方法,就是租售比。”趙新宇説:“正常的租售比範圍是1:100至1:230之間,即如果將房子出租,100個月至230個月,大致相當於9年至20年能夠收回購房時的花費,那麼這個房子就值得購買,我覺得也可以參考這個辦法來計算房價是否合理。”

  ■普及一下

  房價收入比合理區間為6~7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一位參與此次調查的人士對記者介紹,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這也是國際通用的一個指標,一般而言,在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以視為出現泡沫,但是鋻於我國的實際情況,6~7應該是我國房價收入比的合理區間。

  具體的計算公式為:房價收入比=(商品住宅單位面積價格城鎮人均住宅面積)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如根據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的數據,2011年長春市商品住宅銷售均價為5969元/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積為32.67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為20487元,根據上述公式可以算出長春房價收入比約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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