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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昆明房價收入比為6.6 逼近不合理區間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14: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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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來,政府頻頻提及“房價合理回歸”。日前,上海易 居房地産研究院發佈的“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顯示,2011年深圳以房價收入比15.6位居35個城市的首位。35個城市中有23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區間,比例接近七成。昆明房價收入比則為6.6,逼近不合理區間。

  前11名均為東部一二線城市

  一直以來,房價收入比是城市房價泡沫的一個參考值。 在一些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為泡沫區。易 居相關人士表示,我國對商品住宅的統計口徑與歐美國家也不同,可比性並不大。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該機構認為全國房價收入比保持在6~7屬合理區間。

  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總體房價收入比為7.4,比2010年全國總體房價收入比7.8減少了0.4個百分點。此外,報告指出,依據統計局口徑的房價數據,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為東部一二線城市,後5名均為西部二線城市,其中,深圳、廈門、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價收入比較高。

  13城市收入增速超房價漲速

  與2010年相比,35個大中城市中有21個城市商品住宅房價收入比回落,尤以東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個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寧波、南京、上海、太原、蘭州是因為房價下跌導致房價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則是由於人均收入增長速度超過房價上漲速度而導致房價收入比下降。

  不過,易 居相關人士表示,商品住宅銷售均價使用的是統計局口徑的數據,包括了經濟適用房、棚改房、動遷房、限價房等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內,因此,商品住宅銷售均價被明顯低估。除去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後的房價收入比結果會更有價值。

  名詞解析

  房價收入比

  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機構可能採用不同的統計指標和不同的計算方法。儘管房價收入比是一個全球通用的指標,但其合理範圍卻沒有嚴格界定。在一些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為泡沫區。

  2011年房價收入比排名(部分)

  排名 城市 房價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廈門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廣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9 成都 8.4

  25 昆明 6.6

熱詞:

  • 房價收入比
  • 合理區間
  • 房價漲
  • 房價下跌
  • 收入增速
  • 房價上漲
  • 導致房價
  • 商品住宅
  • 合理範圍
  • 二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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