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周作人手稿所有權不明,何以拍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1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近日,在預展的嘉德2012春季拍賣會上,一份由周作人撰書、魯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説之發達》手稿現身,將被拍賣。而周作人之孫周吉宜稱此手稿係“文革”時被抄家丟失的物品,于5月10日發律師函給拍賣行要求停拍該物品,並物歸原主。拍賣行以周吉宜提供的手稿所有權證明不足為由,拒絕停拍。(5月10日《新京報》)

  作為拍賣方的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以周吉宜無法提供手稿的所有權確權證明為由,拒絕停拍。但另一方面,當周吉宜同樣要求嘉德公司出示手稿來源合法的證明時,嘉德公司也並未提供。在此前提下,筆者不禁要問,手稿的所有權都不明朗,嘉德公司何以堅持拍賣?

  在目前這種沒有確定手稿所有權的情況下,嘉德公司繼續拍賣是違反拍賣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章第六條拍賣標的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拍賣標的應當是委託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産權利。既然嘉德公司的委託人還未出示手稿來源的合法證明,那嘉德公司就不能繼續拍賣這份手稿,哪怕周吉宜無法提供確權證明,嘉德公司也應該立刻停拍該物品,要求其委託人出示手稿的合法來源證明。

  既然存在爭議,那就應該先妥善解決,再決定手稿的處置問題。在拍賣委託人出示手稿合法來源證明之前,這件手稿是屬於在當事雙方存在爭議的物品,按照慣例,此時嘉德公司大可以第三方的姿態出現,立刻停拍該物品,也可暫時代為保管,待手稿拍賣委託人或周家確定手稿的歸屬問題之後,再續拍或返還物品,而不是繼續拍賣。

  周作人是我國的文化名人,這份手稿的價值我們暫不討論,回到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合格的拍賣公司,嘉德公司確認每一件委託拍賣的物品的來歷是必須的責任,在遇到問題時更應該有負責任和令人信服的表現,而不是面對爭議我行我素,破壞行業規範。(魏國強)

熱詞:

  • 手稿
  • 周作人
  • 拍賣標的
  • 嘉德
  • 拍賣公司
  • 批校
  • 停拍
  • 所有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