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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5月10日報道:黃紅怎麼也沒想到,就在她即將踏入國家公務員隊伍的時候,一句“性格內向”將她擋在大門外。“這個理由實在太荒唐了。”黃紅很不解。
當“性格內向”成為公務員考試拒錄理由,無疑給了所有渴望加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們一個沉重的打擊,而且不只是被拒錄的幾個成績優異的青年,更有廣大渴望公平、公正、公開的公眾們。
公務員招考本身是一項社會關注度極高、紀律要求極嚴、極其嚴肅的工作。隨着我國公務員考試製度日漸成熟,機關單位包括事業單位人員逢進必考已經成為共識,操作流程已經形成體系,公務員招考的嚴肅性、公正性、公信力已經得到全社會的認可,這種進步有目共睹。
然而,在如此常態化進行的招考過程中,我們仍然不時聽到這樣那樣的不和諧音,諸如有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更改體檢結果、這樣那樣的蘿蔔招聘等等各種違規行為仍不時見於各類媒體,儘管當事者已經受到嚴懲,但是仍然給公務員招考工作敲響了警鐘,為嚴肅招考紀律、嚴守公務員從政底線提供了反面教材。
綜觀“青海保監局”的這次公務員招錄過程,各個環節均符合程序,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環環不缺,唯獨在考察之後準備通知有關人員上崗之前,出現了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第一的黃紅因“崗位匹配度不夠,理由是性格內向”而帶來的未能上崗的情況。未能上崗的原因如此牽強,竟然被用作不能上崗的理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難以接受,不只是為黃紅本人,更為公務員招考行為的嚴肅性。
其一,原來招聘六人擅自被改變為三人;其二,錄取綜合成績第一者理所應當,除非特別嚴重的原因,這些原因必須能夠服眾,拿得出來,擺得上臺面,經得起推敲;其三,對於公告內容中沒有明確的任何其他附加事項、附加條件,例如“性格內向”等,如何讓人信服,尚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交待。
對於以上幾點持懷疑態度的,不只是當事者,還有公眾。在這個全民麥克風時代,如何更加嚴格地遵規守紀、規範操作、公平公正公開,其實已經是當今文明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任何違背與改變都是對文明發展的背叛與犯罪。
相信令人滿意的結果會很快出來。(文/於治國 唐金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