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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將調整住房保障標準擴大保障對象範圍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0日 0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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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海口5月9日訊(記者何偉陶丹)今天上午,記者從海口市住建局獲悉,海口市已將1336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設任務計劃分解落實到14個項目,計劃建設住房16086套。目前已開工項目6個,其餘的8個項目已正按8月底前50%開工,10月底前全面開工的時間節點推進。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海口市將對本市相關住房保障標準進行調整,進一步擴大保障對象範圍:

  1、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標準

  (1)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981元(含)。

  (2)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3)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人均保障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

  (4)廉租住房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標準: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補貼15元。

  2、2012年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標準

  (1)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1075元(含)。

  (2)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

  3、2012年度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

  (1)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1075元(含);單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5710元(含)。

  (2)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含)。

  4、2012年度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標準

  (1)限價商品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6230元(含)。

  (2)限價商品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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