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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房管局關於個人購買成品住房相關問題的説明(網站截圖)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8日訊 近日,揚州市財政局、市房管局聯合發佈通知,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內,該市個人購買成品住房將獲得房屋合同價款4‰—6‰的政府獎勵。以對一套100平方 米、總價為80萬的成品住房為例,購房者將拿到4000元的獎勵。針對此事,揚州房管局發佈《關於個人購買成品住房相關問題的説明》稱,購房獎勵意在鼓勵精裝。
《關於個人購買成品住房相關問題的説明》全文如下:
1、推進成品住房建設的意義。成品住房,是已具備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俗稱“精裝修房”。推廣成品住房是避免二次裝修資源浪費、提升住宅綜合品質、改善人居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對提高房地産開發建設水平、推進住宅産業現代化、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2、政策出臺的背景。①2011年,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成品住房開發建設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1〕14號),要求揚州到 2015年要實現市區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達到40%的目標,並要求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們揚州市成品 住房佔比明顯偏低,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②為了貫徹省政府文件精神,2011年10月,揚州市政府辦公室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揚州市區成品住房 開發建設的實施意見》,對推動揚州的成品住房建設明確了一系列的措施。③此次揚州市財政局、房管局聯合出臺《關於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是 為了加快推進揚州市區成品住房的開發建設,引導和鼓勵群眾購買成品住房,倡導科學居住理念。
3、目前部分媒體對文件精神存在的錯誤理解。①對成品住房的概念,部分媒體錯誤理解為所有住房,此次我們獎勵的對象僅為成品住房。②獎勵幅度, 部分媒體錯誤地寫為購房金額的4-6%。此次我們的獎勵政策為: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 6‰的獎勵;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5‰的獎勵;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 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4‰的獎勵。房屋合同價款僅指房屋本身價款,不含車庫、車位、公共 維修基金等價款。
4、我們揚州將繼續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