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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年底分紅利 而今月月領“低保”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4: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寧波網-寧波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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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余方覺 吳紅波 顧筠 潘莉莎)“從前年底分紅利,現在月月領‘低保’,鈔票多了,心氣也順了。”江北甬江街道包家村一位老村民告訴記者,今年初以來,全村1226位股東已經領了4個月“低保”,其中,經濟合作社股東每月能拿約600元。為解決撤村建居帶來的農村集體剩餘資産分配難題,江北區在包家村試點農村股份制改革,將集體貨幣資産“福利化”,讓被徵地村民提前享受到城鎮“低保”待遇。

  近年來,隨著江北區撤村建居步伐加快,如何深化股份制改革,優化分配村級剩餘資産,成為政府和百姓關心的問題。整村土地被徵用後,不少村級集體面臨“零發展”困境,迫切需要形成一套經濟合作社退出機制。江北甬江街道在參考《浙江省經濟合作社管理條例》後,街道制定了包家村的試點方案:將村集體剩餘貨幣資産全部轉化為福利基金,定期定額發放給每一個股東。

  根據試點辦法,包家村按經濟合作社股數定額,每年向村民發放集體資産707萬元。這些集體資産將納入福利性養老保障基金賬戶管理,實行股東按月領取養老保障金,集體資産領取完後股份經濟自動退出終止。這筆“養老金”,與已有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加在一起,正好相當於目前的寧波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集體資産“福利化”讓村民得利更多、更快。按照目前傳統年底分紅辦法,每年從當年集體貨幣資産中拿出5%分給村民,20年後,村集體留有35.8%的資産。集體資産“福利化”以後,10年時間可全部歸村民所有。

  撤村建居後數村居民並處,經常因為各村年底分紅金額不同而鬧矛盾,現在以每月發放養老金替代分紅,不但能緩衝各村間資産不平衡性所帶來的隱性矛盾,也為集體經濟組織平穩退出探索出一條新途徑。據悉,這一方式經試點運作後,江北區將向條件成熟的村逐漸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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