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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擬提高階梯電價分檔標準 5月11日召開聽證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1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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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本月上旬便有消息稱浙江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聽證會將於5月召開。近日,省物價局發出公告,確定聽證會將於5月11日下午2:00在杭州舉行。

  根據省物價部門公佈的信息顯示,此次浙江居民階梯電價調整擬訂方案有兩套,分別按月均、年均的不同形式,把居民用電分成三檔。

  方案一:按80%、95%覆蓋率和我省城鄉居民2011年實際用電數,確定月均用電量213度、394度為分檔電量,第一檔電量(213度以內),電價水平不提高,仍按每度電0.538元執行;第二檔電量(214-394度),提價標準為5分錢,即為0.588元;第三檔電量(394度以上),提價標準為0.3元,即0.838元,並按抄表週期(單月或雙月)實施。

  方案二:按年用電量2556度(21312)、4728度(39412)設置分檔電量,第一檔電量(年用電量2556度以內)不提價,第二檔電量(年用電量2557~4728度)提5分錢,第三檔電量(年用電量4728度以上)提0.3元,現行抄表及電費結算週期不變。

  上述兩種方案均同時繼續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其中第一檔電量峰、谷電價仍按0.568元、0.288元執行,第二、三檔電量峰、谷電價均同步提高5分錢、0.3元,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由用戶自行選擇,峰谷分時計量表計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並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度免費電量,採用即徵即退的方式;合表居民用戶本次電價不調整。

  調整後,由於分檔電量標準提高,大部分用戶的電費支出是減少的。經測算,月均用電量以468度為分界點,468度以內的用戶電費支出將減少或不變,最多可減少月支出14.85元,平均可減少6.04元。其中,月用電量51-467度之間的用戶,電費支出將減少;月用電量50度以內的居民用戶,電費支出不變。城鄉“低保戶”及農村“五保戶”,因享受每月15度免費電量,每月可少支出電費8.07元。月均用電量468度以上的用戶,電費支出將有所增加。 (記者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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