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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25日訊(見習記者張曉琳)從德州郵寄手機充電器到濟南,被快遞公司告知郵件丟了,想要索賠等了20多天也沒等到説法,德城區的徐先生便遇上這樣一件煩心事。
據徐先生講,4月5日,他在德城區韻達快遞公司向濟南郵寄一個價值200多元的手機充電器,後被快遞公司告知郵件不慎丟失。想要索賠時,快遞公司一再推脫。徐先生説,當初郵寄東西時,快遞員沒有詢問自己是否需要保價。
韻達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稱:“目前正處在仲裁階段。”
德州市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説,如果快遞單子上有約定的仲裁條款,可以根據申請人的仲裁申請來解決該問題,一般沒有保價的東西,大部分都是賠償5-10倍的快遞費用。
德州市工商局市場科閆勇告訴記者:“目前,國家對快遞公司的管理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管理處於真空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