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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整三年想要維修犯了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陵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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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84686500@jlwb.net電話:025-84686500責編:劉嘯海版式:段俊

  □金陵晚報記者潘思佳

  金陵晚報法援熱線025-84686600報道新房入住僅僅半年,房間的天花板就出現漏水、滲水的跡象。3年過去了,天花板漏水越來越嚴重,不少地方也長出了黴斑,聯絡到物業和開發商,問題卻一直沒得到解決。前日,家住江寧區闔家春天小區的周先生撥打金陵晚報法援熱線,無奈地講述了家中天花板漏水整三年卻一直維修不好的情況。

  房屋為何漏水?物業和開發商到底誰承擔責任?接到投訴後,金陵晚報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物業:樓上裝修造成樓下漏水

  記者從周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臥室天花板上有多塊巴掌大的滲水痕跡,都在墻角交接處。

  隨後,記者聯絡到盈嘉物業維修部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周先生家確實存在房屋漏水的現象。

  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由於初步排查是樓上裝修造成周先生家漏水,所以這件事情完全是鄰居之間的矛盾關係,物業一直在積極進行協調。“既然這件事還沒有處理好,那我們這邊將再聯絡樓上的業主、總包單位和防水單位到現場解決。”

  開發商:正在開會研究

  然而記者隨後再次聯絡物業公司時,對方表示,已經與樓上的業主電話聯絡過了。“他們一家都在東北,短期內不會回來。”

  對這一結果,周先生很無奈,“如果對方一直不回來,難道我就要一直住在滲水、發黴的房子裏嗎?如果造成了損失,又應該由誰來負責呢?”

  難道就只能讓漏水一直這麼進行下去嗎?物業公司也表示很棘手,“因為樓上的業主不回來,問題無法解決。”隨後,記者又聯絡到開發商南京盈嘉地産,對於周先生反映的這一問題,客服小姐表示,領導正在開會研究。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獲得進一步的消息。

  律師説法:需要厘清責任歸屬

  對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林晨律師表示,像周先生這樣的遭遇,很多人都會遇上,因這樣的問題通過交涉協商未能解決而最終訴諸法院的也不少。“而無論通過什麼方式與途徑解決,都必須首先厘清是誰的責任。”

  首先,如果屬於房屋質量問題,由於房屋還在保修期內,應當向房屋的銷售方——開發商來主張自己的權利。目前許多業主對此存在誤解,認為小區既然有物業公司,自己也交了那麼多物業費,房屋漏水問題理所當然應當由物業公司來解決。事實上,商品房是跟開發商購買的,房屋如果存在質量問題,應該直接聯絡開發商。

  其次,如果責任方在樓上用戶,建議周先生與樓上業主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只能通過訴訟解決。金陵晚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業主質疑房屋質量問題

  焦海洋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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