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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質疑銀行明碼標價很朦朧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6日 0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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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銀行收費問題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根據銀監會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現行合規的服務收費項目,按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分別梳理排序,逐項列示服務名稱、項目功能、適用客戶、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等內容,並於3月底前在總部網站上統一公佈或印製手冊發佈。

  隨著時間節點的到來,原本應該全面公開、明碼標價的銀行收費究竟執行得如何?

  明碼標價“很朦朧”

  4月1日,記者對包括五大國有銀行在內的十二家商業銀行網站進行查詢發現,包括建行、中行、農行在內的多數銀行“不約而同”都未在其網站上對其收費服務項目進行所謂“明碼標價”;工行等一些銀行雖有列出服務收費項目,但僅限于十分有限的部分收費項目,多數服務收費通過銀行網站無法查詢。

  記者走訪北京中關村(6.66,0.23,3.58%)地區的多家銀行調查發現,多數銀行都有一個20頁左右的明細本懸挂在公告欄或者服務桌上,但是字號非常小,表格繁雜,密密麻麻,且多數銀行網點只有一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銀監會表示銀行的服務産品和收費項目多達850項,不過,記者走訪發現,多數銀行實際列出的服務項目不足500項,有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收費項目較多無法全部公佈,只能先公佈常見收費項目的服務價格。

  消費者質疑合理性

  “明碼標價勉強做到了,可服務價格列出來,並不代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就一定合理。”北京市民老金的一番話頗具代表性。

  此前已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提出,根據商業銀行服務的性質、特點和市場競爭狀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該辦法並提出,制定和調整服務價格,均應進行成本調查和綜合測算服務成本。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指出,部分銀行在一些服務收費上存在的“漫天要價”和混亂現狀,與一直以來消費者在銀行服務價格制定上缺乏話語權不無關係。

  “不管是政府定價、指導價,還是市場調節價,都應徵求消費者意見。”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説,即便是受實際情況所限,銀行無法做到與每個消費者單獨協商,也應該召開聽證會徵求消費者或者消費者組織意見。

  需限制市場價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已于3月20日截止。據業內人士透露,此番所徵求的意見正在匯總整理過程中,此前社會提出的包括“銀行收費該實行報備制還是審批制”“如何更多體現消費者權益”等意見也均納入其中,將會適時向社會公佈。

  對於將出臺的新辦法,劉俊海建議,考慮到中國現有金融市場特有狀況,應當對市場調節價範圍進行必要限制,制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應更多向金融消費者傾斜,而不是向銀行傾斜。具體來看,應適度擴大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適用範圍,同時,適度縮小市場調節價的適用範圍。

  “希望新辦法能更多保護消費者在銀行服務收費上的知情權和話語權,能改變目前銀行收費‘想收多少收多少’‘想怎麼收就怎麼收’的現狀。”老金説。

  一些法律界人士則認為,對於此次公開徵求到的意見,有關方面要做好歸類、編輯工作,並適度適時向社會公開;在辦法完善過程中,採納了哪些意見,沒有採納哪些意見,原因是什麼,建議屆時也向社會公眾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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