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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有質量問題銷售商有三包義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4: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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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葉女士:我去年在某大型家電賣場買了一台上網本,正常使用了5個多月,今年3月8日晚上我正常關機後第二天上午就開不了機,當天下午我拿到電腦維修點去維修,技術人員説是我主板進液氧化了,不保修,如果要修就得付1410元。我使用過程中從未進過水,我懷疑是電腦質量有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

  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肖卓孝律師:就産品質量問題,你可以先到相關鑒定機構去檢測一下,保留好證據。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條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産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所以你還可以找家電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文字整理/記者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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