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明星八卦圖文 >

《我和你》二審被判未抄襲 原告稱將官司打到底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7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因認為2008北京奧運會主題歌《我和你》剽竊了自己的作品,山東大學副教授王瑞華與土家族男子張明仁,分別將2008北京奧運會音樂總監、作曲家陳其鋼以及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一同起訴到法院,此案兩名原告一審敗訴後提起二審上訴,2月29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本報以《山大副教授:“抄襲我,要道歉”》為題進行了報道。昨天中午,身在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王瑞華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告訴記者:“今天上午收到北京市高院寄來的民事判決書,二審判決以‘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和‘被告接觸不到原作品’為由維持原判。我認為這個判決結果仍然是錯誤的,我們將堅定不移地繼續申訴,相信一定會有伸張的那一天!”電話中的王瑞華語氣非常堅定。

  堅持認為被告剽竊了二人的歌詞

  王瑞華向記者介紹,她的《我和你》歌詞為:“我和你,也許從未見過面;我們的心卻已緊緊相連;……我和你,説著不同的語言;微笑已把我們緊緊相連;……同一個世界連著你,同一個夢想連著我……”

  原告之一張明仁的《奧林匹克北京》的歌詞為:“手牽手,心連心,我們不陌生;五環下點燃聖火,相聚在北京;根連根,親又親,同在地球村……”

  2008年北京奧運會主題歌《我和你》的歌詞為:“我和你,心連心,同住地球村,為夢想,千里行,相會在北京。來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連心,永遠一家人”。

  現任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副教授的王瑞華説起這些很氣憤:“很明顯,陳其鋼的歌詞與我倆的歌詞有那麼多的相同相似之處,是對我倆作品改頭換面,加工、壓縮、提煉後剽竊的,説白了就是對我倆的作品進行了綜合,法院卻堅持認為‘不構成實質性相似’,這是違背最基本的文字邏輯與法律邏輯的!”

  請專家鑒定歌詞建議未被法院採納

  在二審開庭當日,王瑞華向北京市高院提供了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張清華與中國現代文學研究館常務副館長吳義勤教授的專家意見,認為她的應徵作品和陳其鋼創作的奧運主題歌題目完全相同,這種概率非常低,因而向二審法院提出請專家鑒定的申請。這個建議是否被二審法院採納了呢?王瑞華告訴記者:“法院認為我們提交張清華、吳義勤的專家意見‘不是法定鑒定的結論’,那麼請問法院什麼是法定鑒定的結論?法院為什麼不去做這方面的‘法定鑒定結論’,有什麼結論來推翻這些專家的鑒定結論?”

  法院認為“並未構成實質性相似”

  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二審法院認為:“剽竊他人作品的行為,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剽竊是指把他人的作品據為己有的行為。認定是否構成剽竊,首先需要判斷兩作品是否完全相同或實質性相似。”其中一份判決書上寫道:陳其鋼作品《我和你》與張明仁作品《奧林匹克北京》,二者在文字和詞彙的排列組合上只有心連心這三個字相同,相近的詞句也僅有“相聚在北京”和“相會在北京”、“同在地球村”和“同住地球村”……不足以導致兩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對於二審結果,王瑞華非常不滿意,她表示,“我不但要從法律上證明自己,也將從實力上證明自己。”王瑞華説她將會參加2016年巴西裏約熱內盧奧運會的主題歌創作,“相信奧運屬於全世界,不只屬於某幾個特權人物!”

熱詞:

  • 《我和你》
  • 二審
  • 未抄襲
  • 原告
  • 官司
  • 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