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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代表:“唯一撫養人可監視居住”背後有故事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01: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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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3月9日電(記者鄭赫南)9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沈春耀代表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説,“唯一撫養人可以監視居住”條款背後有一個令人痛心的故事。

  2003年,一位母親因一般違法行為被羈押,儘管這位母親被抓時一再聲明,她是一個3歲女孩的唯一撫養人,“孩子一個人在家裏,請辦案人員通知親戚”,但由於相關辦案人員沒有通知到,致使這個3歲的小女孩餓死在家裏。

  這件事引發了沈春耀對刑事強制措施的關注。2011年8月,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對監視居住規定了單獨的適用條件。

  “建議增加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唯一撫養人,也可以採取監視居住的措施。”沈春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草案一審稿時提出這一建議,他還向其他常委會委員講述了小女孩的悲劇,引起不少委員共鳴。

  2011年12月,草案二審稿吸納了這一建議,增加規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係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3月8日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在第二十四條再次明確寫入這一內容。

  “這樣規定,是否擔心實踐中被別有用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呢?”對記者的提問,沈春耀表示:“不用擔心,因為草案用的是‘可以監視居住’,不是‘必須’,如果有現實危害、有社會危險性,還是可以實施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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