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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步東:應該在法津上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途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1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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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天上午9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盧步東建議:一、對近5年或10年的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進行審計。土地出讓20餘年,這些土地出讓收入究竟累計起來有多少?用在什麼地方?用途是否合理?用在老百姓身上的有多少?按照國辦《通知》使用的比例有多少?這些不能是一筆糊塗賬,而應該明明白白地告知社會、告知百姓。

  二、切實劃分各級政府事權。“土地財政”的根源在於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等。建議按照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形成一個初步的事權明細單,努力構建財力和事權相適應的制度。

  三、在法津上系統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途徑。一是明確土地出讓收入要優先解決失地農民和城市拆遷戶的社會保障。建議以法律手段明確失地農民參與土地出讓收入的分配,土地出讓收入應首先用於失地農民的養老、就業、醫療等基本社會保障。二是確保土地出讓收入用於新農村建設。建議以法律形式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回流農村有大幅度增長,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土地出讓收入使用應加大民生方面的比重,特別是用於低收入群體的養老、就業、醫療等民生方面的保障。

  四、要求省級政府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的監管,確保在陽光下運行。一是監管土地成本特別是管理費用的使用。二是監管土地出讓收入中財政收入的使用。建議直轄市由中央政府監管。

  五、改變寅吃卯糧的現狀。預收70年土地出讓收益,誘惑巨大,再加“政績觀”作祟,令許多地方政府只為本屆考慮,不為下一屆考慮,更不為數十年後的子孫後代考慮。數十年的錢一朝預支,既造成了大量腐敗、浪費、政績工程和分配不公等社會問題,也為可持續發展帶來巨大隱憂。建議中央儘快出臺相關政策,及早制止寅吃卯糧的狀況。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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