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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若屬實將向消費者道歉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8日 0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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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小票上價格與超市宣傳的的價格並不一致。本報記者潘躍全攝

  本報聊城3月5日訊(記者 潘躍全) 去年9月,市民楊先生在一家超市買了兩公斤黑芝麻桃酥,結賬後發現價格是14.50元/公斤,而廣告上宣傳的是13.80元/公斤。楊先生找賣桃酥的店員理論,對方不認賬。今年3月4日,這家超市店長助理張先生説,調查後如果屬實,肯定給楊先生道歉。  

  近日,家住市政家屬院的楊先生向本報反映,去年9月9日,他在市區振興路一家超市買了兩公斤黑芝麻桃酥,結賬後才發現購物小票上的標價是14.50元/公斤,而這家超市廣告上宣傳的是13.80元/公斤。楊先生覺得心裏過不去,第二天就到超市找到賣桃酥的店員説明情況。一位中年店員説,那肯定不是他給算的價格。而楊先生表示,就是那名店員算的價格,但店員就是不承認。  楊先生提供的廣告優惠單上寫著“黑芝麻桃酥6.9元/斤”,而購物小票上寫著“特價魯味食品,單價分別為14.50元/公斤和14.60元/公斤”。楊先生説,“特價魯味食品”就是這家超市打折時用的名稱。 

  超市店長助理張先生説,楊先生沒找過管理人員,他不知道這個事,正準備調查一下,如果楊先生説的屬實,超市肯定道歉。山東永聖律師事務所王樂邦律師説,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楊先生説的屬實,就説明這家超市宣傳和實際産品服務不一致,屬於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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