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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國體制下體育難免“分贓不均”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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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奧金牌教練拒絕上交百萬獎金被停職。教練汪成榮的兩名運動員在2008年北京殘奧會上獲得3金1銀。2011年中殘聯獎勵汪成榮149.91萬元。得知消息後,汪成榮所在單位、青海體工一大隊多次要求汪把獎金上交組織,汪不同意。而後,單位給予汪成榮停職處理,體工隊大隊長楊海寧稱,再不交錢組織還有其他手段。(3月1日《新京報》)

  中國體育界因獎金而“內訌”,這不是第一次。早在2005年,中國女子長跑名將孫英傑就因向教練王德顯討要獎金一事而轟動體壇。巧合的是,此次因獎金惹上麻煩的汪成榮,正是孫英傑的丈夫。或許有人會暗自腹誹:這兩口子,真不懂事兒!

  確實,汪成榮兩口子不太“懂事兒”。由於是“舉國體制”,中國體育講究的是“集體力量”和“集體智慧”,從來都不提倡“個人英雄主義”。為了一個項目能披金戴銀,不僅要投入驚人的物力和財力,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運動員或教練員的風光,都是靠納稅人的錢財砸出來的,同時也是靠“人海戰術”給堆砌出來的。因此,汪成榮所在單位青海體工一大隊才理直氣壯要求其上交全部獎金,由“組織上”進行再分配。“方方面面都要考慮到,你以為這是一個人的事?多少人為你服務呢?原單位不派你出去,派個阿貓阿狗出去也一樣的。”相關人員的這番話,為“舉國體制”做了最好的注腳。

  “舉國體制”必然催生“錦標主義”、“金牌至上”。一切目的都是為了奪牌,奪牌就是奪面子,奪牌就是奪利益。除了前期無節制的投資,每一次重大賽事後,都會在體育圈子裏掀起新一輪的狂歡──分錢。各級政府紛紛跳出來對成績突出的運動員進行重獎,例如李娜獲得法網女單冠軍後,其家鄉湖北省授予其“湖北跨越先鋒”榮譽稱號,並給予60萬元獎金。冠軍本身就是有獎金的,政府還要另外“賞錢”,是否多此一舉?如此重獎,有何依據?獎金數目由誰確定?經過了怎樣的程序?當然,還有最關鍵的一點──“重獎”的事情徵求過納稅人的意見沒有?可千萬別是領導頭腦一熱的産物啊。回到一開始的話題上,中殘聯獎勵汪成榮149.91萬元,又是什麼來頭?經過了哪些財政審批程序?有沒有隨意花錢買面子之嫌?

  舉國體制下,體育難免“分贓不均”──那些“出了力的”、“捧過場的”,見者有份。誰都想分一杯羹,誰分少了都不樂意。説是“分贓”可能有點用詞過激,但我還是認為:沒有經過廣大納稅人批准和監督,只是少數人甚至某個人大筆一揮就砸出去的款項,不見得就那麼“正當”。算算中國每塊金牌消耗的錢財和人力,我們真該反思了:如此“舉全國之力”就為了換這點面子,值得嗎?

  舉國體制下,體育更難免百弊叢生。王濛事件、張尚武事件、年齡造假和身份造假疑雲,都將所謂的金牌變得暗淡無光。而不止一次曝出的“分贓不均”現象,更將冠冕堂皇的“為國爭光”口號糟蹋得體無完膚。中國體育要回歸體育的本質,必須動大手術,並且必須先從“舉國體制”這個根源下刀。

熱詞:

  • 舉國體制
  • 金牌教練
  • 懂事兒
  • 女單冠軍
  • 分贓不均
  • 奪牌
  • 集體智慧
  • 個人英雄主義
  • 錦標主義
  • 內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