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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完車貸擔保金要不回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3日 04: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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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泰安2月29日訊(記者 陳新) 市民康先生分期付款買車,擔保公司要求他在指定公司續保才能退押金。康先生買了保險,押金還是不能退,擔保公司又稱指定保險公司一年一換。

  2010年2月份,康先生分期付款買了一輛東風日産系列轎車。貸款銀行推薦到淄博華銀擔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擔保貸款,康先生向該擔保公司交了3000元押金。今年2月份,康先生提前還完貸款,向擔保公司要回押金。擔保公司稱押金不能退換,理由是沒有查到他的續保記錄。

  在康先生出示的《客戶告知書》上,記者看到,華銀擔保有限公司擔保貸款有一條規定,即客戶必須在指定擔保公司交保險,“出現一次未在指定擔保公司續保的客戶,履約保證金一律不退。”

  康先生説,在貸款時,華銀擔保公司讓他去太平洋保險公司辦理車險。還款的幾年裏,他一直在太平洋保險公司購買保險。退擔保金時,擔保公司工作人員又稱,須在人保公司交保險才算續保。“擔保公司説,他們指定的保險公司一年一換。”他不知道有這種規定,擔保公司也沒有通知他把保險轉到人保。

  29日,記者打電話給淄博華銀擔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工作人員稱不清楚情況。

  泰安市政府金融辦負責管理擔保公司的金主任稱,擔保公司如果更換指定保險公司,需提前告知客戶,市民可以繼續跟擔保公司協商,實在不行可以到金融辦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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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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