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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江南:城管“徵用”元宵,是做慈善還是搶慈善?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16: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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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哈爾濱雙城市一些副食店商販被當地城管強徵了數十或百餘袋元宵。商販稱,城管當天開著三輛車在大街上收元宵,然後送給當地敬老院。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就是個搶的單位,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皖江晚報》2月8日)

  中國五千多年的傳統美德,一直認為慈善的目的是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扶危救困,但到如今這樣的美德還存在?人們既不能用打家劫捨得錢去資助失學兒童,也不能以“為了窮人、弱勢群體的利益為名”,動用別人的財産。因為這樣做,一來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二來違反了慈善自願平等的原則。然而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的城管動用了“搶”字,讓政府的形象大打折扣,實在有點想不通:城管“徵用”商戶元宵:是做慈善?還是搶慈善?此新聞是夠雷人的!

  常言道,不問自取,視為賊也。哈爾濱雙城市城管執法人員,在未徵得商戶同意,有違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強徵”了副食店商販140多袋元宵,這種行為,説到底的確就是“搶”。長久以來,許多地方的城管口口聲聲説自己遭到了社會的妖魔化,仿佛自己很無辜。然而,城管毆打拍照者魏文華致死,城管將精神病患者閻雲龍拋棄市外,街道辦城管將市級城管當街扒褲……城管的形象並不是被外界無故“化”掉的,城管自身就不要揣著明白裝糊塗了。就拿此番“城管強徵元宵”來説,此等行為如偷似搶,城管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居然對找上門來的當事店主説“這就是個搶的單位”、“這單位就是這麼個管法”,其蠻橫遠勝山大王,這樣的城管令人不寒而慄。老百姓能相信城管的誠意嗎?這也是為什麼總是“老不信”,值得有關部門反思!傷人不能傷心,傷民不能傷信。

  利用手中的權力,“強徵”商鋪的元宵,城管工作人員居然表現得如此淡定自若、理直氣壯,還自認城管就是個“搶”的單位,這不得不説,公權力已令其膨脹到何種令人髮指的地步。近些年來,許多地方的城管一直在不斷採用柔性執法、女性執法等方法來改變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但如今看來,倘若城管不對權力本身進行反思與約束,而是利用手中的“合法傷害權”任意行事,日後城管們犯的錯又豈是一個“搶”字了得? 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會遇到動用公權力“命令”居民、職工捐款的情況,這樣的做法,實在是有違慈善的初衷。

  儘管雙城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的確給敬老院送去了140多袋元宵,但敬老院老人倘若知道這些元宵的來歷,想必是無法下咽的——通過為惡而製造出來的“善舉”,再香甜的元宵也會化作一個個苦澀的果實。任何一個公權力部門,都沒有把民眾當作魚和肉的權力;任何權力,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強徵元宵慰問敬老院”,其實就是當地城管“我的地盤我做主”危險理念的體現,也是當地相關機構管理不善、監督不力的寫照。

  筆至文末,筆者以為,如此“寵愛”,難怪雙城市的城管們這麼理直氣壯地説“咱們的工作就是搶”了。顯然,要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唯有回歸法制的軌道,不光要對這些盜竊他人財物的執法者講法普法,還得讓他們現身“嘗法”,同時相關制度要跟上,紀委監察部門也要跟上處罰力度。與民爭利,實在説不過去!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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