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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大地案 為檢察院抗訴叫好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5日 1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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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大地欺詐發行一案,出現了新的轉折。公司近日發佈公告稱,收到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昆明檢察院認為,此前昆明官渡區法院判決有錯誤,原審法院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應當認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審審級違法。

  據法律界人士介紹,如果昆明市檢察院的抗訴意見包括審級違法的意見均獲法院接受,那麼*ST大地案將很可能會移交給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判決結果也很可能會有所不同。對於*ST大地來説,昆明檢察院的抗訴可能對*ST大地2011年年報的按時披露和審計意見造成影響,如果未能按期披露年報等,*ST大地甚至可能面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這對現有的公司股東來説,可能並不希望見到。

  但站在希望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角度上,我們高度贊同檢察院作出的抗訴之舉。損害資本市場公平、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必須得到嚴懲。昆明市檢察院所作出的抗訴,正是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內的一次主動糾偏行為,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這次抗訴本身就值得叫好!

  儘管綠大地公司持續造假時間長、犯罪性質惡劣、非法募集資金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危害極其嚴重,但去年12月初的法院一審判決卻對五名被告人全部緩刑,公司僅被罰款400萬元,充滿地方保護之嫌。據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監測,判決之後,媒體大嘩,輿論均指處罰過輕,無形中降低上市公司的違法犯罪成本,市場後患嚴重。當時,亦有律師就建議檢察院應抗訴。對於如此惡劣的行徑,輕判顯然是對廣大投資者和監管當局的不公,無形中向資本市場傳遞了一個錯誤的信息。

  可喜的是,在抗訴書中,“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重新提及。根據相關法律,該罪採取的是代罰制,即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最終按此罪定罪,欺詐案的部分負責人恐難逃實刑。

  上市公司造假行為是A股市場的一大毒瘤,綠大地也並非唯一的個案。除去過去投資者熟知的“藍田神話”破滅、銀廣夏案之外,還有一些公司曾因造假被中國證監會稽查或者查處。而反觀國外,美國安然在10年前破産,同樣是由於在資本市場上財務造假,其審計機構安達信公司同樣被重罰50萬美元,禁止5年內從事審計業務,並最終因此消失。

  國內外上市公司在面對違法時遭受處罰的後果對比如此鮮明,也折射出國內外市場在制度健全和規則執行上的嚴重差異。如今,一個被廣泛質疑是地方保護典型案例、原本計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資本市場大案,再次回到了公平和正義的道路上,給了法律和資本市場制度一個自我救贖的機會。我們希望,整個制度安排中的每個環節,都能如昆明市檢察院此次的作為一樣,切實承擔起自身的一份責任,不讓規則流於形式,如此,我們則有望迎來一個更加公平正義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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