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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患者實名就醫 加大審核和管理力度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0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北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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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為保障廣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權益,規範參保人員診療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關於加強和規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2011]130號)精神,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出臺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實名就醫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

  一是醫保就醫實行實名制。參保人員持與本人身份相符、有效的社會保障卡到定點服務機構就醫、購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二是醫院藥店加大審核力度。醫保服務醫(藥)師應當認真執行參保人員實名就醫的管理規定,在診療和藥事服務過程中認真核實參保人員身份,在確定就醫或購藥人員與所持社會保障卡為同一人後,方可向其提供醫療保險診療或藥事服務。

  三是嚴格委託購藥管理程序。參保人員因病長期臥床、行動不便,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委託他人代其購藥的,應指定相對固定的受託人。受託人為參保人員代購藥品時,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及委託人的社會保障卡在定點服務機構辦理登記並接受醫保監管機構核驗。

  四是嚴肅治理轉借冒用社保卡。參保人員使用他人社會保障卡看病購藥、將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借給他人使用或交給定點醫療機構或藥店使用,以及偽造、變造報銷票據、處方或者倒賣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的,按照社會保險法和本市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通訊員任保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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