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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業務”原是陷阱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4日 0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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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1月11日熱線消息(記者 顧松) 1月10日,市民胡女士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稱,她在西城某電子商城為老人購買了一款手機後,老人的話費詳單中就出現了一項增值業務費。1月11日,聯通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稱,增值業務費係山寨手機中的軟體所致,由於胡女士的手機卡歸屬地為淄博,所以要到淄博辦理增值業務費退費。

  據市民胡女士介紹,2011年7月,她在西城濟南路某電子商城內以700元左右的價格為在淄博的老人購買了一款針對老年人設計的手機。2011年12月,她回家給母親交電話費時順便查詢了一下話費詳單,令胡女士意外的是詳單上竟多出了46.4元的增值業務費和3.58元的上網費。胡女士説:“老年人就會打個電話,不可能用手機上網。”

  1月10日,記者與胡女士來到濟南路聯通營業廳。據工作人員介紹,胡女士反映的增值業務費是因為山寨手機中的軟體産生的。“購買手機時都有説明書,市民應該仔細閱讀説明書裏的內容,從而避免因為手機軟體而産生費用。”工作人員説,由於胡女士的手機卡歸屬地為淄博,所以她需要到淄博聯通辦理增值業務費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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