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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企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民族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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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長治縣選聘百名高校畢業生到該縣企業發展,大學生“企官”前3年工資由政府買單,同時享受企業的獎金、福利。3年後,大學生“企官”可根據個人和企業雙方的意願決定去留,若服務滿3年,大學生“企官”競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還可享受加分待遇。

  從大學生“村官”到大學生“企官”。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一直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引進人才的一個目標群體。而對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企業而言,因為工作環境、待遇、發展前景等問題,人才難招、人才難留也確實是一個老大難問題,成為制約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的瓶頸之一。當地政府想方設法幫助企業招攬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進企業和地方經濟健康發展,其初衷是好的。但其中,依然有這樣一些問題存在:首先,如何保證這些大學生“企官”的職位,不為當地一些官員幹部提供個人謀利的空間?不成為一些領導為子女、親屬謀求職業而進行的“蘿蔔招聘”?這就需要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的招聘制度來保證。

  其次,政府發工資的行為到底合不合適?從合理性來説,大學生“企官”與大學生“村官”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本質還是有區別的。前者歸根結底是企業員工,是為企業工作,理應由企業來支付工資。而後者是為人民群眾服務,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由政府支付工資。如果政府越俎代庖地為企業員工發工資,就背離了政府財政資金的正確用途。政府可以採取其他的一些措施來幫助企業吸引人才,比如,對於吸收了大學生“企官”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或政策扶持,使其專款用於改善人才待遇,加強人才培養等方面。

  再次,用“競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加分”作為鼓勵政策,會否産生副作用?從表面上看,這一政策的確能夠吸引更多大學生報考“企官”職位,但會否造成報考大學生不是衝著“企官”的身份而去,而是衝著當地政府給予的這項加分優惠政策而去?3年大學生“企官”的經歷,會否被他們視為進入事業單位的一個跳板?如果是這樣,估計大學生“企官”們會無心為企業打拼。真要實施這一優惠加分政策,也需輔以大學生“企官”在3年任職期間,作出重大貢獻和成績為條件。

  政府花錢聘請大學生當“企官”,招攬人才是一種勇敢的新嘗試。在中西部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對於這些新的嘗試我們應該抱以寬容的態度去理解和支持,但要看到的是,這仍只是一種治標之策。引導人才合理流動,需要社會管理制度的創新,讓制度給人才以公平的發展機會與環境,同時也有必要引導企業加大對人才的重視與培養,中西部地區的各級政府更應朝著這個方向去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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