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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稱臺電科技等30個品牌閃存盤普遍性能差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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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消協公佈對30個品牌USB閃存盤進行的比較試驗情況。測試結果顯示:USB閃存盤普遍存在虛標容量的現象,所有樣品均未達到産品包裝明示的容量。同時,USB閃存盤産品的性能差異大,拷貝速度快慢相差最高達15倍。

  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隨機購買了30種明示存儲容量為8GB和16GB的閃存盤産品,樣品來源涵蓋北京市電器商場、超市、電子市場以及網絡購物渠道。樣品採集和測試時,閃存盤的國家標準尚未實施,測試依據的是有關國家標準的“報批稿”,國家標準GB/T 26225-2010《信息技術移動存儲閃存盤通用規範》于去年5月1日執行,內容與“報批稿”一致。本次試驗由北京市電子産品質量檢測中心進行,測試結果只對購買的樣品負責。

  “30個樣品標稱容量全部與實際可使用容量不符,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大部分樣品的可使用容量在標稱容量的93%以下,消費者無法根據標稱確定實際可使用的容量。

  經測試,30個樣品的存儲容量均達到標稱容量的90%,實測容量最低的為標稱麥克賽爾(Maxcell)牌8GB和臺電科技牌8GB的樣品,分別為7.29GB和7.35GB。

  文件拷貝速度是另一個重點測試項目。測試顯示,對64KB大小的文件,30個閃存盤的拷入速度差距較大,平均速度最快的為2.16MB/s,而最慢的閃存盤速度0.15MB/s,時間相差近15倍。據分析,這是由於同樣容量的閃存盤,因成本等原因採用了不同檔次的閃存芯片,速度差別較大。

  市消協消費指導部負責人介紹,依據國標規定,閃存盤容量允許誤差在10%以內。由於存儲容量誤差範圍大,為生産者降低産品標準提供了保護。如標稱32GB的産品達到28.8GB即符合要求。同時,如果依據國家標準中規定的USB閃存盤拷貝的最低速度,一個容量8GB的USB閃存盤,以600KB/s的速度讀出全部數據,至少需要3個半小時的時間;若按照500KB/s的速度將8GB的數據塞滿這張USB閃存盤,需要的時間就會變成4個半小時。而所有樣品的存取速度遠遠高於國家標準的要求。因此,標準的滯後已不能適應科技創新和産業升級的需要。

  馬上就訪

  10%誤差在可接受範圍

  “閃存目前存在的容量誤差,分兩種不同的情況。”一位閃存企業的總工程師説,製作閃存的單晶硅切片在生産過程中,會出現一些殘次品,如果使用這些殘次品生産閃存,就會造成容量不足。事實上,也確實有不規範的企業為節省成本,專門收購這些低價的原料,造成閃存實際容量與標注容量相差較大,這種情況確實應該整頓和規範。

  另一方面,經常使用閃存的消費者都明白,正規企業生産的閃存,也不能達到其標稱的8G或16G等容量。原因有三:一是計算機是以1024為單位進行轉換計算的,也就是説,計算機將1024KB作為1MB,將1024MB作為1GB,1024GB作為1TB;但是,生産商是以1000為單位進行轉換計算的,將1000KB作為1MB,1000MB作為1GB。另外,一款U盤生産出來後,需要安裝一些驅動文件,這些也會佔用一些空間;再加上閃存本身必須預留一些空間來週轉備用,所以,幾個因素結合起來,10%的空間誤差是可以接受的。

  這位工程師告訴記者,實際上,上百G的硬盤也存在和閃存一樣的問題。對正規銷售企業來説,標準8G或者按90%的實際容量7.2G來標注,“並沒有什麼本質差異,我們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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