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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偷了我的U盤內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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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稱容量為8GB的U盤實際只能存儲7.29GB的文件,不同的U盤拷入文件的速度相差近15倍。昨天,市消協發佈對市場銷售的30種USB閃存盤産品比較試驗結果,金士頓、愛國者、索尼、聯想、惠普、東芝等知名品牌均存在一定問題。

  過半樣品容量低於93%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涉及30家企業生産或經銷的明示存儲容量為8GB和16GB的閃存盤産品,對存儲容量的試驗結果顯示,産品普遍存在虛標存儲容量問題。據市消協介紹,對容量準確率測試是站在實際使用者的角度確定閃存盤(格式化後)的實際可用容量。經測試,儘管30個樣品的存儲容量均達到標稱容量的90%(即標稱8GB的閃存盤存儲容量達到7.2GB,標稱16GB的閃存盤達到14.4GB),但所有樣品的實際容量均和標稱容量不符,實測容量最低的為標稱麥克賽爾(Maxcell)牌8GB和臺電科技牌8GB的樣品,分別為7.29GB和7.35GB。測試數據顯示,有17個樣品容量準確率在93%以下,只有3個樣品準確率達到了98%,樣品中容量準確率最高與最低之間的差距達到7%。

  拷入文件速度相差15倍

  標準規定USB閃存盤拷貝速度:數據讀取速度不低於600KB/s,數據寫入速度不低於500KB/s。但試驗結果顯示,30個樣品U盤的文件拷貝速度並不盡如人意。對於64KB大小的文件,30個閃存盤的拷入速度差距較大,平均速度最快的為2.16MB/s,而最慢的閃存盤速度為0.15MB/s,相差近15倍。也就是説,如果用戶在進行大量小文件的拷貝操作時,不同的閃存盤完成操作所需的時間將相差近15倍;相對較大的文件拷入拷出試驗中,速度較快的可以達到30MB/s,速度較慢的只有10MB/s左右,結果也相差了3倍左右。但大多數樣品沒有明確標注速度,消費者無從判斷不同品牌閃存盤之間的拷貝速度快慢。

  聲音

  消協:企業誤導消費者

  市消協認為,虛標U盤容量的狀況存在誤導消費者之嫌。在30個樣品中,所有樣品標稱容量與實際可使用容量不符,且企業未在産品包裝或説明書中明示可使用容量,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無法根據標稱確定實際可使用的容量。測試數據顯示,大部分樣品的可使用容量在標稱容量的93%以下。由於存儲容量誤差範圍大,為生産者降低産品標準提供了保護,如標稱32GB的産品達到28.8GB即符合要求。

  對U盤存在的這些問題,市消協建議將《信息技術移動存儲閃存盤通用規範》中,USB閃存盤可使用容量允許誤差縮小,讀取、寫入速度提高。同時,建議生産企業在産品包裝上應同時明示閃存芯片的容量和可使用容量,並且提供讀取、寫入速度等真實的産品質量信息,保證標識信息與實際産品相符。

  企業:換算單位不同

  2011年5月1日開始執行的國家標準《信息技術移動存儲閃存盤通用規範》規定:“産品實際可使用容量大於標稱容量的90%或者在産品包裝上明示可使用容量”,即容量允許誤差在10%以內。記者在金士頓設在淘寶網的官方旗艦店裏看到,所有産品説明中對U盤容量都有這樣的解釋:“U盤製造商採用U盤容量的換算單位與計算機的換算單位不同。U盤製造商是以1000為換算單位的,即1GB=1000MB;而計算機是用1024為換算單位的,即1GB=1024MB。這樣計算機識別出的U盤容量就要小于U盤生産廠標稱的U盤容量,實際使用容量約為標示容量的90%。”該店客服告訴記者,這種情況是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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