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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最低工資標準調至7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06: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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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佳木斯9月1日訊 2010年,工薪喊漲呼聲一片。記者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7月起,佳木斯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525元調整為現在的7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提高。

  此次調整後,佳木斯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與齊齊哈爾、牡丹江、黑河、雞西、鶴崗、雙鴨山、七台河市區和綏芬河幾個城市一樣,每月700元。調整後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與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以及齊齊哈爾、牡丹江等城市齊平,為每小時6元。

  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被看做企業用工的工資“紅線”,勞動仲介也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用工招聘時的“底線”。自2008年以後,很多省市都放緩了最低工資標準提速的步伐,佳木斯市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為2008年。

  根據要求,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和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工資低於上述標準的,要按時進行調整,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就業困難群體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因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所增加的資金可繼續從就業資金中列支,確保公益性崗位工資水平不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並依法處理。若職工合法權益受損,可攜帶身份證、有關證明材料到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即可。

熱詞:

  • 最低工資標準
  • 最低工資規定
  • 紅線
  • 底線
  • 佳木斯市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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